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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拟再培养百名中小学教学名师

2016-11-08 11:26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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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十三五”期间将组织实施新一轮福建省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本批名师拟培养100名左右,实行一次性遴选,其中中心校及以上正职校长、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教师不超过培养人选总数的10%。

遴选对象为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须为坚持教学、教研一线工作,具有10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职称的;原则上应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或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正高级教师。

名师培养人选由市、县(区)教育局按照自下而上、好中选优、逐级推荐的原则,根据遴选条件和要求,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额按培养人选总数的3倍进行分配。培养人数原则上按高中30名、初中20名、小学38名、幼儿园10名、特教学校2名进行安排。(记者 郑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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