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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半月改革动态(2016年10月16-31日)

2016-11-17 15:14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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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改革部署

10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民生改善,更加注重预期引导,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会议指出,前三季度,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服务业继续较快增长,金融市场平稳运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绿色发展成效显现,城镇新增就业好于预期,城乡居民收入和经济增长保持协调,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特别是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动性增强,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等取得进展,去杠杆新举措开始实施,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成长。同时,经济走势继续分化,地区、产业、企业之间增长情况差异较大,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较多。我们要正视矛盾和问题,保持战略定力,按经济规律办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针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特征更加明显的实际,继续坚持适度扩大总需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注重预期引导,要深化、细化、具体化政策组合,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确保实施“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

会议指出,要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合理支出,加大对特困地区和困难省份支持力度。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任务,抓紧完成年度重点改革任务。要创造良好发展预期,加强产权保护,做好市场沟通工作。要巩固投资有所企稳态势,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对外贸易改善。要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完善干事创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10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情况汇报,推动改革发展和民生改善政策措施切实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督查是促发展的“利器”。在过去两年开展全国大督查的基础上,近期国务院再次对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0个国务院部门、单位开展督查。总的看,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部署,在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推动“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破解民生难题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一些“放管服”和其他重点领域改革措施在有些地方和部门落实不到位,部分重大建设进度慢,一些地方民间投资、创业创新存在制度约束,脱贫攻坚、环境治理等民生工作仍有不少“短板”等。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住后两个月关键时期,切实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落实责任机制,认真研究督查中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抓住牵一发动全身的重点问题,围绕推进重大建设、吸引民间投资促进医养结合等新兴产业发展和保障房、扶贫、医保等重大民生事项,提出有效解决办法,促进供给结构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二是各级政府要克服重发文轻落实现象,进一步整治“文山会海”。三是加强政府系统纵向、横向协调,加快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防止相互掣肘影响发展。

会议强调,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必须注重发挥各方积极性,坚持赏罚分明,建立健全容错机制,鼓励各地干事创业。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地方和部门要推广其经验,并将对地方的激励措施从去年的6项增加到24项,在改革试点、财政投入、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对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推动各地区、各部门铆足干劲、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明年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政府职能转变

10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

会议认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进政务公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提高行政效能,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增强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部门要就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布权威信息,同时要发挥专家学者等作用,准确阐释政策,为群众解疑释惑。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发声。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公布。四是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注重运用全媒体手段,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五是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扩大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效果评估机制。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高效。

四、促进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

10月18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推进会议召开,部署进一步推动东北振兴工作。李克强强调,积极改革创新,主动破困前行,奋力开创东北全面振兴新局面。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部署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和《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李克强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东北振兴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相关方面必须充分认识,推动东北经济脱困向好,实现新一轮振兴,事关全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大局,事关区域协调发展全局,事关广大群众福祉。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制约东北发展的突出问题,继续依靠改革创新,坚定信心破困前行,再创东北地区新的辉煌。

李克强指出,振兴东北要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稳增长和保民生。要稳投资稳消费,围绕补短板、增后劲、惠民生,抓紧推进已纳入“十三五”规划和东北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的项目建设,尤其要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积极发展服务业,培育养老、旅游、文化等新消费增长点,尽快扭转经济增速下行态势。要保就业保民生,政策和财政资金向促进就业和保障养老金支付倾斜,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抓重点企业抓特殊困难地区,有序退出过剩产能,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精准施策促进升级发展。

李克强说,要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添动力。东北地区要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动“法治东北、信用东北”建设,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支持部分中央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选择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增强东北经济活力。

李克强指出,要立足创新驱动和开放合作促发展。抢抓新旧动能转换机遇,着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设立新动能培育专项资金,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在实施“中国制造2025”中重塑东北装备竞争力,发挥人均耕地多、机械化水平高的优势,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草原、湿地、黑土区的保护,修复自然生态。做强东北开放型经济,打造面向东北亚的重点开放平台。加快推广上海自贸区等的可复制经验。积极开拓重大装备的国际市场,使东北成为国际产能合作的生力军。

李克强说,实现新一轮东北振兴,要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各部门要对接东北发展需求,加大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要支持东北地区提高运转保障能力。选择东南沿海部分省份与东北地区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引导中央企业加大与地方合作力度。东北各省区要强化振兴的主体责任,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扎实苦干,创造性开展工作,各方共同努力打赢东北振兴攻坚战,开创东北发展新局面。

五、投融资体制改革

五部门为“民资”进入城市五行业大开绿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从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支持政策等方面进一步为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简称“五行业”)提供切实的鼓励、引导和便利。《意见》是对《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因此,《意见》强调,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具有重要意义,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发展,既利当前又惠长远,对稳增长、保就业意义重大,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意见》要求,对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要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意见》拓宽了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的投资渠道。民间资本可通过独资合资等直接投资方式、政府社会合作的PPP模式以及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股权认购、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渠道进入。鼓励民营企业打破区域和行业等限制,解决企业“小”、“散”、“弱”等问题。《意见》从土地供应、行业用电、金融服务等多个方面优化民间资本投资环境。在土地供应方面,突破性地提供了有偿使用的供应方式。在用电方面和金融服务方面也给予进入五行业的民间资本更多的便利和支持。《意见》从价格、收费、财税等方面完善了对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五行业的支持政策。同时指出,要加快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可据实合理补偿运营企业,并明确污水和垃圾处理费要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继续执行减免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五部门首次联合发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五行业,目的是从多方位、多环节、多平台全力破除民间资本进入的各种隐性壁垒,形成政策合力,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积极性,努力创造民间资本进入的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市政公用事业健康发展。

民航局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市场,创新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投融资方式,加大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支持,以提升机场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民航行业安全、高效发展。根据《意见》,民航局将把符合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的运输机场项目全部向社会资本开放;减少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运输机场数量;进一步放开运输机场对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服务保障企业的投资限制;全面放开通用机场建设,对投资主体不作限制,并全面放开通用机场和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投资限制;放开民航中介服务市场,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国有、民营、外商投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其他投资经营主体,可单独或组成项目联合体全面参与民用机场咨询、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业务。社会资本可通过特许经营、经营权转让、股权出让、委托运营、整合改制等资本运作方式,参与民用机场及其服务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社会资本可通过专项信托计划、认购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民用机场投资活动,或通过综合开发民用机场周边用地或临空经济区范围内土地、物业、商业、广告等资源的方式建设运营机场服务配套设施。

六、放管服改革

外资企业设立审批改备案,平均办理时限将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举办外商投资企业凡是不涉及国务院批准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设立及变更一律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审批改备案是指原来要拿到商务部门批准才能设立企业,现在投资者可在网上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可在营业执照签发前或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之内,先拿营业执照再备案。备案主要是核对一些信息,并不是审核原来逐案审批中的一些条件,与行政许可不同。这次把审批改备案从自贸试验区拓展到全国,是一个重大变革。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取代传统的“逐案审批模式”,自贸试验区3年试点取得了成绩,简化了外资企业审批手续,为外商投资营造了更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七、土地制度改革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印发。《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三权”运行机制,不断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保障。《意见》要求,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发挥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根本地位。要充分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各项权能,发挥土地集体所有的优势和作用,切实保障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确保农民集体有效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农村集体土地由作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要充分维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各项权能。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平等保护经营主体依流转合同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保障其有稳定的经营预期。要依法维护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所需的各项权利,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

八、统筹城乡改革

国务院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为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各类社会群体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创造社会财富,共享发展红利,必须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分群体施策,不断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增收互促共进。《意见》提出,对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七大群体实施激励计划,推出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带动城乡居民实现总体增收。一是完善多劳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二是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职业化进程;三是通过工资性收入、项目激励、成果转化奖励等多重激励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工作,激发科技创新热情;四是进一步降低小微创业者创业成本,健全创新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五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稳定预期、优化环境,激发企业家创业热情;六是完善工资制度,实施差别化激励办法,建立阳光化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调动基层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七是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主动参加生产劳动,通过自身努力增加收入。《意见》提出了包括就业促进、职业技能提升、托底保障、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收入监测能力提升在内的六大支撑行动,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缩小收入差距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九、地方改革

京冀9075家定点医疗机构将实现互认。10月27日,河北省人社厅与北京市人社局在石家庄签署合作协议,两地将互认9075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北京2188家,河北6887家。今后,在京冀两地长期驻外工作和退休后异地安置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将可逐步从这9075家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自己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将更加方便。明年起,京冀两地将加强医疗保险服务对接,互认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相互提供异地就医信息核对及协查服务。京冀两地将推进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对接,做好与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平台对接的前期准备,双方共同争取将京冀列入国家平台首批应用单位,依托国家平台实现直接结算。

陕西省首个盐品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10月28日,由陕西冰凌盐品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管理的陕西首个盐品交易平台正式上线。盐品交易平台的建立符合盐改市场化的要求,为盐业企业共同搭建了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平台,是陕西盐业改革一项十分有益的创新。该平台是以盐品交易为主业的完全市场化的电子服务平台,平台集行业管理、市场化运营、产销交易金融服务等功能为一体,以第三方独立的交易体系、第三方独立的金融服务、第三方独立的银行结算、第三方独立的运营监管和第三方独立的网络外包服务构成的完整的管理体系。

福建省五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近日,福建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调控的通知》,提出五项措施,进一步稳定土地供应、平抑地价,促进房地产土地市场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合理调控房地产用地的供应节奏。二是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方式。三是加强房地产购地资金的管控。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定,逐步降低融资杠杆,切实防范风险。四是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五是加快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

云南省出台文件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日前,云南省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培育农业“小巨人”,鼓励建设标准化和规模化的原料生产基地,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务工经商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大力培育壮大牛羊、蔬菜、花卉苗木等10个优势特色产业,推进80个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县建设;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积极发展智慧乡村游和特色农庄、精品客栈等新兴产业;实行产城融合、产村融合和精准脱贫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型、旅游型、商贸型、生态园林型特色城镇,每个村寨形成1-2个优势产业;创新产业链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开展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贫制度试点,探索贫困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和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循环农业、节水农业、绿色农业。

浙江省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联盟。10月19日,浙江省中小企业担保服务联盟成立。该担保服务联盟是在浙江省经信委指导下,由中新力合担保、杭州高科技担保、桐乡诚信担保等8家融资性担保机构发起,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具体组织成立的,以解决省内小微企业融资为目标,以行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通过机制创新,有效整合担保服务资源,形成优势互补、联合创新、统分结合、风险分担的担保服务模式。担保服务联盟将积极探索“互联网+”担保的服务模式,积极打造浙江担保行业优质服务品牌,努力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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