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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三级“河长”守护九十六条河流

2016-11-20 09:43 来源: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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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阳市正式公布《贵阳市乌江珠江流域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市、县、乡三级“河长”管理制度,守护全市长度大于10公里或流域面积大于20平方公里的96条河流和1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原则,各级“河长”将由河流流经地以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所在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级“河长”各司其职,共同守护贵阳的碧水。其中,市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湖库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河长制”检查、考核工作;县级“河长”,对辖区内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及水环境质量达标负责,组织开展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加强水源地及其主要支流污染防治,推进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强化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遇到的实际问题;乡镇级“河长”,负责组织日常巡查,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管理,以河道疏浚淤泥清除、垃圾及障碍物清理、水系畅通等整治为主,逐步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严禁生活垃圾入河,确保河流沿岸及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辖区内污水直排入河,及时向上级“河长”报告该河段存在的本级河长难以解决的主要污染问题,接受群众监督,受理并解决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

新实施的“河长”制,将实行逐级考评。市级“河长”每年4月底前对各县级“河长”上一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县级“河长”每年3月底前对各乡镇级“河长”上一年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全市各辖区范围内的“河长”名单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值得注意的是,对河流守护不利的县级“河长”将受到约谈。

贵阳市希望通过三级“河长制”的实施,有效遏制乱排乱倒、乱堆乱建现象,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确保到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大于93%,县级以上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作者:王鲁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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