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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在56个贫困县区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

2016-11-20 12:37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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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记者在省扶贫办获悉,该办日前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对我省5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区)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省、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加快制定试点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切块下达衔接工作,推动整合试点。

据了解,开展试点工作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我省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本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中贫困县(区)可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进一步加大统筹整合力度。

《通知》要求,省级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级整合资金范围,结合2017年度中、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提前下达工作和项目库编报工作,及时将相关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试点县,将专项资金分解下达到试点县,并且确保分配给试点县的各类整合资金不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专项资金一律实行“切块下达”,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市级相关部门也要参照省级做法,将市本级安排的相关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试点县,实行资金切块下达到试点县。

《通知》要求,要加快制定试点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审查后,报省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要加快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对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要设立专账,按照中、省、市、县分级、分项、分账核算,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各试点县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并逐级向省、市两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同时要做好资金切块下达衔接工作。

《通知》要求,在推动面上试点工作的同时,省级在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56个试点县区中,周至、麟游、印台、旬邑、紫阳、绥德等20个县区为整合试点省级示范县。要求示范县要在前期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探索经验模式,带动全省试点工作。各级财政、扶贫部门要在同级扶贫(脱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数据定期统计制度、联络员工作制、省级通报制度等,通过中、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整合绩效突出的市、县予以奖励。(记者 程伟)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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