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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帮农民工讨回31万元欠薪

2016-11-24 08:12 来源: 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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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解答各种问题,帮助我们讨回被拖欠的工资。非常感谢!”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李多旺的手机上,收到重庆籍农民工发来的微信。

“我们干了好几个月的活,却拿不到钱,只能滞留在西宁讨薪。”今年5月9日,西宁市城中区人社局接到易某等10多名重庆籍农民工的投诉。

2012年10月,来自重庆市万州区沙镇的农民工易某等10多名农民工来到青海省西宁市,在城中区某房地产建筑工地当泥工。前期都能按时拿到足额工资。但从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建筑工地负责人一直不支付工资,每人被拖欠工资3万元左右。

“易某等10多名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因为不能及时结算工资,被迫滞留在西宁讨要工资。为保证农民工劳有所得,防止出现极端讨薪的情况,我们很快就立了案。”负责该项工作的李多旺说,讨要欠薪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农民工如果滞留在当地不仅会耗费很多资金和时间,还会因为情绪不稳定带来其他问题。李多旺了解到相关情况,并获取劳动仲裁所需的相关资料后,他让农民工先返回老家务工,等待消息。

农民工走了,资料收集工作却不能断。“李老师,劳动仲裁需要补交的资料和照片等,已发送至邮箱,请您查收!”“资料我已收到,如有问题,我将及时跟你沟通!”李多旺说互联网帮了他的忙。他们通过微信和邮箱沟通,把需要农民工提供的劳动仲裁相关资料、拖欠工资具体数额、收款收据等接收回来。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经政府劳动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依法予以处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用人单位讲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

《工人日报》记者了解到,经过多次协调,易某等10多名农民工的31万元工资最终被讨回。“这种通过微信讨薪的方式,既减轻了农民工长途往返西宁工地解决劳动纠纷的经济负担,也降低了时间成本,又为维护农民工权益创新了工作方法,化解了劳动争议纠纷,被农民工称赞为‘暖心桥’。”李多旺说。(记者 邢生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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