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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第二轮环保督察

2016-11-24 14:41 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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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已进驻阳泉、临汾两市,为期1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11月23日分别进驻阳泉、临汾两市,开展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此前我省已完成对长治、晋城两市的督察。本次督察也将重点放在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情况,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和存在问题,环保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国家实施环境保护约谈、通报、曝光、挂牌督办等所涉及地区和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环境事件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大检查落实情况等。督察组将坚持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原则,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把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与严格追责问责相结合,加快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推动绿色发展。

根据安排,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其间(11月23日—12月23日)设立专门电话、专门邮政信箱,受理来电来信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工作职责,主要受理被督察地区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阳泉督察组举报电话:0353—5603080,专门邮政信箱:阳泉市16号信箱;临汾督察组举报电话:0357—2069124,专门邮政信箱:临汾市12369信箱。(记者 程国媛)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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