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促进职工技能提升 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需要

2016-11-25 14:2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介绍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您刚才说到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的要求,请问:十四届三中全会以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制度逐步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轨道,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与职业资格证书有着密切关联,大量职业资格减少后势必会产生一系列影响,请问:您对产生的影响有什么考虑?

汤涛:这是我们目前工作中需要很好把握的问题。我曾经在新华网做访谈的时候提到了这个问题,职业资格的确过多过滥,既然过多过滥就要取消,但是我们为什么不采取“一刀切”的办法,把这个制度取消了呢?不要再设职业资格了呢?这里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职业资格作为人才评价方式,搭建了人才发展通道,搭建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发展的通道。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对于人才的职业资格评价,从社会上来看,更多的是技能人员,就是技术工人。在职业资格大量取消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影响,怎么把技能人员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我想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以用人单位评价为主体,同时发挥好行业组织方面的作用。

另外,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取消职业资格不是取消岗位和职业标准,岗位标准、职业标准不是要取消,人社部作为职业资格的政府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的制订工作。最近,我们推出了“职业培训包”制度,其目的就是促进职工技能提升,更好地服务于生产需要,其中,“职业培训包”就有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针对这次取消量比较大的情况,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过去,对技能人员我们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评价,现在改为技能等级,就是要使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激励保障、认定统计等工作有一个很好的接续,使技工人员、技能人才在职业发展通道上不会受到大的影响。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