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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免除高中困难生学杂费

2016-11-30 09:49 来源: 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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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本市免除普通高中包括民办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目前,本市共有免学杂费对象1851人,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4人、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90人、农村低保家庭学生1727人。

2016年,全市共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01.2万元,财政补助标准为547元/人·学期,相关补助资金已及时拨付各高中学校。对于已收取2016年秋季学期学杂费的已办理退费。(记者 岳付玉 通讯员 曲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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