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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

2016-12-02 13:4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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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王陆进介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财政部副部长 史耀斌]各位媒体朋友,大家早上好。

营改增试点是财税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方案设计难度大,落实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增值税改革”作为“完善税收制度”的首要任务。2016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宣布,全面实施营改增,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4大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国两会后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据此发布一系列政策文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自此,所有营业税纳税人都改为缴纳增值税,实现了营业税到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活力,一定程度上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从税制运行实时监测情况来看,试点总体上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就是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是一举多得的重大举措。

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预计2016年全年减税超过5000亿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增加有效供给。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为85.87元,同比减少0.17元。通过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拉长产业链,一些研发、设计、营销等内部服务环节从企业主业剥离出来后,更加专注于提供某类型服务,成为效率更高、专业更强的创新主体,催生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更为广阔的空间,也为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前三季度,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比增长10.8%,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4.8个百分点。5月1日以来,4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稳步增加,累计增加53万户,带动了就业创业。

二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构建全国统一规范的增值税管理体系,是财税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制造业企业外购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激发了制造业采购服务的积极性,实现了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互促共进,加快了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同时,税收制度和管理方式的进一步成熟完善,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简化了税制,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由管理两个税种变为管理一个税种,遵从成本降低,管理的难度和风险相应减小。消除了增值税营业税并存对企业经营的扭曲,由营业税道道全额征收到增值税环环抵扣进项税额,进一步理清了政府与市场关系,使税制更加中性。同时也释放了巨大的减税空间,增强了企业自觉适应市场环境、自主经营、自主创业的活力。在增值税纳税征管中,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先后四次出台各20条优化服务和改进管理的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营改增试点及纳税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优质服务。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要求,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政策设计阶段做了妥善安排,总体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试点全面推开后,一方面,做好培训和督导,使政策有效落地。布置各级财税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政策,确保政策落地。通过全面培训,使财税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吃准吃透政策要求,避免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操作不准确造成企业税负增加,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另一方面,密切跟踪试点情况,及时完善试点政策。依托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部际联席会议,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听取各部门对营改增试点的意见和建议,共同研究应对措施。同时,布置地方财政和专员办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选择行业典型企业进行剖析,定期上报分析报告。此外,多次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企业和地方财税部门意见,掌握了大量一手信息。对于试点过程中各方反应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对属于行业性、整体性的问题,及时发布4个补充通知,细化完善营改增试点政策。对属于个案性、临时性的问题,加强对企业的辅导,帮助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

目前,试点运行已超过半年,从运行情况看,营改增作为本届政府成立以来最有力的降成本举措,减税降负效果已经并将持续显现。据统计,5-10月,新纳入试点范围的4个行业共有1064万户纳税人完成税制转换,累计实现应纳增值税5554亿元,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减税965亿元,26个细分行业全部实现了总体税负只减不增的预定目标,税负下降14.8%;除四大行业本身减税外,由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前期已试点的“3+7”行业减税939亿元,原增值税行业减税966亿元。上述合计,5-10月减税2870亿元,加上1-4月份营改增减税847亿元,2016年1-10月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3717亿元。依此推算,预计此项改革全年减税超过4700亿元,加上带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收,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发扬“工匠精神”,把试点各项工作做实做细,以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政策红利增加企业发展的动力,使各类企业在改革中拥有更多、更强的获得感,更好发挥税制改革促进创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稳定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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