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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鼓励有条件单位设专业志愿服务组织

2016-12-03 08:39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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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部规范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出台
鼓励有条件单位设专业志愿服务组织

12月2日,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这是我省首部规范志愿服务的地方性法规,将有利于全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条例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专业志愿服务组织,自行招募和管理专业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化、专业化、常态化。

服务突发事件应接受统一管理

条例规定,自发开展突发事件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或者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与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志愿服务组织联系,并接受突发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安排和管理。

由于志愿服务活动涉及面广,特别是大型公益活动,更需要专业人才提供专业的志愿服务。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具备心理、医疗、消防、法律、教育、科技、文艺、体育等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开展专业志愿服务。

此外,条例还规定,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志愿服务意识,鼓励青少年开展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高等学校应当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加强对志愿者的保护力度

随着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条例加强了对志愿者的人身保护力度,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的保险。志愿服务组织在开展应急救援、大型公益活动、境外志愿服务等具有较大人身伤害风险的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保险。

条例还要求,为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制定志愿服务应急预案,并对志愿者身份进行核实。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通讯等费用,志愿服务组织可以给予补贴。

条例要求,加大财政对志愿服务工作的支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支持和保障政策,逐步扩大财政资金对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支持规模和范围,促进和引导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记者 张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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