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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营改增”让纳税人受益多

2016-12-05 10:10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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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你在重庆乘坐轻轨、地铁,每一元钱票款中,有3分钱是用来缴税的。按照当时的税制,交通运输行业营业税税率为3%。

包括轨道交通在内的整个交通运输业,在生产资料购进、基础设施建设等各个环节,都已纳税。行业的计税依据是营业收入,并非新增产值。换言之,重复征税客观存在。

重复征税带来高税负,导致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投入越多、亏损越大。怎么办?“营改增”让这一难题得以破解。

企业负担轻了

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超400公里的轨道交通线网,日均客运量将达600万乘次。轨道交通运营票款收入,是筹措轨道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如果税率过高,必将影响我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度。

2013年前7个月,重庆轨道交通票款收入4.75亿元,共缴纳营业税1426万元。该年8月,我市轨道交通纳入营改增试点。该年8月-12月,票款收入6.13亿元,应缴纳增值税6710万元,但取得进项税额1.84亿元。抵扣后不仅没有税款产生,还有近1.17亿元的留抵税款(可用于抵扣税款)。

重庆轨道交通集团计财部部长朱巧云介绍,“营改增”试点近4年时间,轨道集团税负减少1.3亿以上,这还不包括18亿的留抵税款。

和轨道交通集团一样从“营改增”中受益的,还有乡村基。近年来,餐饮业利润越来越薄,乡村基面临较大压力。营改增后,公司采购材料物资、水电气费、租赁等均可实现抵扣,有效地减少了重复纳税。今年5月至8月,乡村基减税额达1120.78万元,这相当于乡村基2015年利润的1/5。

促进大众创业

再来看建筑行业。今年6月,中冶建工集团初次申报增值税,缴纳增值税377万元,而在老税制下应缴营业税388万元,直接减税11万元;7月,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取得了899万元的进项抵扣税额,进销两抵还产生了437万元的留抵税额,并实现减税65万。

市国税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1日我市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截至10月31日,这项改革已经累计为企业减税56.89亿元。

“营改增”降低了创业成本,促进了大众创业。数据显示:今年5月1日前,重庆国税、地税共交接54.7万户纳税人,其中登记状态为“正常”的有28.6万户。试点后建筑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四大行业新办户数逐月增加,至10月底登记为“正常”的试点纳税人已达30.8万户,累计增加2.2万户,增长近8%。

“增值税环环抵扣的原理避免了重复征税,全面‘营改增’打通了全行业的增值税抵扣链条,能够切实减轻行业税负。”市国税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陈重奇表示。

办税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营改增”涉及到复杂的抵扣计算方法,也涉及到国税、地税两家税务机关业务的移交以及重新分工。如何让企业更快适应新税制,成为挑战。

为了让税制转换更流畅,市国税局与地税局开展了线上线下“两个共建”。在线下,两家机关联合建设实体办税服务厅。目前,有6个区县共建办税服务厅,10个区县互设26个窗口并互派干部,21个区县办税服务厅联合进驻行政大厅。在线上,两家税务机关整合升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接入、双方业务通办。

在“两个共建”之外,国税地税又结合自身职能,有针对性地提升服务能力。

全面推行“营改增”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做到二手房交易、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征收机关不变、征收场所不变、征收流程不变,实现税制转换的平稳过渡,最大程度上减少对纳税人的影响。

市国税局也推出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网上申报、发票申领、涉税咨询和备案申请等涉税事项,大幅缩减了纳税人跨区办税的时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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