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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公布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第五任期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2016-12-15 14:22 来源: 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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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以来,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资委统一安排,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以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主线,认真履职,圆满完成第五任期对各中央企业的监督检查任务。

三年来,监事会累计实地检查中央企业及重要子企业5684户,对13家企业开展集中重点检查,对53家企业的部分项目开展境外国有资产检查,向国务院和国资委报送各类报告1362份,揭示企业各类问题和风险12226项。向有关监督机构通报问题2944项,向有关方面移交线索339项,向国务院有关部门转送政策建议235项。动态跟踪中央企业稳增长、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等情况,配合开展中央专项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经营业绩考核、董事会评价等工作。

三年来,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在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和管理提升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总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国民经济稳增长作出重要贡献。一是“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生产经营稳中向好。二是带头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给结构不断优化。三是科技创新成果显著,有效带动了全社会创新创业。四是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建设,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五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吸纳社会就业、援青援疆援藏、扶贫救灾、公益捐赠、节能减排、稳定金融市场、服务国家外交大局等方面继续发挥带头作用。

监事会检查发现中央企业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违规违纪问题。有的企业违规从事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和垫资业务,有的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和提供担保,有的违规发放薪酬和奖金补贴;有的仍存在公车私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接待超标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二是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问题。有的招投标管理不严格,咨询费、佣金管理不规范;有的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审批流于形式;有的集团管控乏力,低层级企业管理失控。三是国有权益受损问题。有的与民营资本合作同股不同责;有的盲目“走出去”,境外资产管控不力;有的企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外部勾结输送利益。四是企业负责人履职有待进一步规范。有的企业重大决策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有的企业内部干部任免不规范,存在违规提拔甚至“带病提拔”的现象;有的企业董事会运作不规范,外部董事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个别企业存在调节利润或潜亏挂账等现象。以上问题,国资委已逐户向企业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和整改通知,督促企业认真加以整改,并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反映的问题件件要落地、事事有回音。

11月29日,国务院第15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监事会要围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在国资监管中发挥更大作用。下一步,监事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改革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当期和事中监督,对企业境外国有资产逐步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动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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