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分赴各地征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建议

2016-12-19 08:47 来源: 福建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分赴各地征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建议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谦、陈桦、叶双瑜、苏增添、张广敏、陈伦、邓力平、刘群英、潘征、彭锦清和秘书长牛纪刚分赴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征求《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的立法建议和意见。

在征求意见中,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出,目前,我省呈现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加快、老龄化超于现代化的严峻形势,需要通过完善地方立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动员全社会关注、参与老龄事业。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提炼各地已有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在条例中有所体现、积极回应,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让这项重要民生法规的内容更充实、更完善、更有可操作性。

各地围绕老年人的家庭保障、社会保障与社会优待、社会服务、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等问题,对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记者 郑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