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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推进“三项机制” 鼓励干部大胆作为

2016-12-23 14:37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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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12月23日电(记者 李勇、许祖华)今年以来,陕西通过在全省实施以鼓励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为内容的“三项机制”,鼓励各级干部大胆作为,把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敢担当的干部选拔出来。据陕西省委组织部介绍,“三项机制”实施以来,全省共鼓励激励干部1122人,容错纠错干部156人,能下调整干部489名。

“人管人,累死人,机制管人管灵魂”。陕西将“三项机制”作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制度创新,通过定标立尺、晓义明害、壮胆撑腰,划清了奖勤、罚懒、容错的硬杠杠。各地各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和落实办法时,始终贯穿“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核心精神,形成了各具特色、操作性强、相互配套的制度体系,激励干部立足岗位、干事创业。“让干得好的得重奖、获重用;让敢担当者得宽容、受包容;让不作为者下岗、下课。”

前不久,渭南市两起人事变动在当地引起反响。市住建局园林处领导班子3名成员因“不敢作为”被集体免职;而按惯例由区县委书记转任或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的交警支队支队长一职,则由群众评价高、工作业绩突出的临渭区交警大队长闫丰胜接任。“只要工作有劲头,职务上就有奔头”,这类贯彻“三项机制”涌现的鲜活实例,为党员干部指明了干事创业的努力方向。

在今年的换届中,陕西对“正面清单”识别出来的823名干部进行了提拔重用,对触碰“负面清单”的26名干部不予任职备案,还有68名干部因工作状态不佳、不适宜担任现职等原因被“拿下”。

陕西将“三项机制”与干部考核工作有效衔接,通过修订考核内容、调整分值权重、校正评价标准,建立起显绩潜绩兼顾、结果过程协调、重点全面衔接、成绩公允互补的考核评价体系,为奖谁罚谁、上谁下谁提供科学准确、令人信服的依据。宝鸡市陇县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了103名干部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扶贫主任),建立了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述职考评、优胜劣汰配套机制,在今年6月份乡镇党委换届中,县委拿出19个科级职位,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使用。汉中市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增加领导职数及提拔干部人数。省国土厅对考核鉴别出的12名不在状态干部,进行了免职或转任。

陕西实施的“三项机制”有效解决了干部“怕犯错、不敢为”困境,为改革者和勇于任事干部撑腰壮胆。铜川市在制定容错纠错制度时,适度合并容错情形,将容错程序修改完善为“申请、核实、认定、反馈、报备”五个环节,把全面从严治党、鼓励保护创新和把握容错界限具体化、制度化。宝鸡市在贯彻容错纠错机制时细化了六种容错情形和七个“区别开来原则”,市县两级今年已落实容错机制使用干部42人。针对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畏难情绪,渭南市细化了容错纠错细则,打消干部创新顾虑。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郭智强说:“各级扶贫干部因为有容错纠错机制壮胆撑腰,一下子探索出70余种精准扶贫模式,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

许多接受采访的基层干部反映,“三项机制”让干出实绩的干部“扬眉吐气”,让敢闯敢干的干部“不挫锐气”,让尸位素餐的干部“羞愧服气”。陕西省统计局11月28日至30日进行了专项民意调查问卷,共拨打电话21639个,完成有效样本5817个。调查对象对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综合满意度达到了92.76%。(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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