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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报告

2016-12-24 07:3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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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完善宏观调控 防范财政潜在风险
——解读国办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报告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 刘红霞)“2016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已提高到60.5%”“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严肃查处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行为”……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5年中央决算报告决议和审议意见的报告。

报告显示,2016年,国务院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定和完善财政宏观调控,适度扩大总需求,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同时,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防范财政潜在风险。

财政政策积极有力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

报告显示,一年来,以减税、增支为特征的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发力,其中简政放权、正税清费,为企业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自今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同时严格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专项检查,强化举报查处、问责机制,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

——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对大部分资源品目实行从价计征,并按照清费立税原则,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取缔地方违规设立的各种矿产资源类收费基金项目。

与此同时,着力改革农业投入体制机制;创新对企业的支持方式;完善教育投入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研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力度,创新机制,支持扶贫攻坚。

以扶贫为例,2016年,中央预算安排661亿元资金投入扶贫领域,较上年增长43%。大幅增加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的同时,政府还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开展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央地权责划分稳步开展

2016年8月,国办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作为实施指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该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要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原则、改革任务、保障措施、改革时间表路线图等。

改革关键看落实。就在2016年,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国防、国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2017到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适时制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研究起草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推动形成保障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与此同时,政府致力于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并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年初到位率。报告显示,2016年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已提高到60.5%,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已由2013年的220个大幅压减至2016年的94个,压减率达57%。

此外,县级财力保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从2016年起,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的分配由奖补并重调整为以补为主,2016年中央预算安排2045亿元,比上年增加267亿元,增长15%。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防范债务金融风险

近年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一直是国内外舆论关注热点。“开前门”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堵后门”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国务院始终致力于打造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全链条”。

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0月底,各地累计发行置换债券44131亿元,占全年发行规模上限55000亿元的81%。目前来看,置换债券发行平稳有序,大大缓解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降低了利息支出。

除积极稳妥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外,国务院还严格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切实做好“三个不能突破”;严肃查处地方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行为;科学安排债券发行节奏,规范开展债券发行工作。

以严查地方违法违规行为例,财政部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多措并举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包括组织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核查地方人大或政府违规提供担保承诺情况,启动对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核查工作等。

此外,国务院还着力规范中西部地区高速公路债务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预算编制;积极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法研究制定工作;积极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专项建设基金运作市场化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投放和使用。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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