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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半月改革动态(2016年12月01-15日)

2016-12-28 12:42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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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改革部署

12月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强调要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突出重点,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总结谋划好改革工作,对做好明年和今后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总结经验、完善思路、突出重点,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受益面,发挥好改革先导性作用,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方案》、《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围填海管控办法》、《关于加强“一带一路”软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要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要健全完善相关审计制度,让制度管企业、管干部、管资本。国企国资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不能留死角。审计机关要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会议强调,要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依法依规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把强化出资人监管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结合起来,把精简监管事项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要改进监管方式手段,更多采用市场化、法治化、信息化监管方式。

会议指出,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要按照所有者和管理者分开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将所有者职责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分离出来,集中统一行使,负责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保护。要坚持资源公有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重点在整合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探索中央、地方分级代理行使资产所有权,整合设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等方面积极探索尝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

会议强调,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要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

会议指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要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乡镇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支持乡镇政府依法行政。要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关心乡镇干部工作生活。

会议强调,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要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会议指出,要根据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和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外,主要用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相关改革成本支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其他支出等。要规范预算编制和批复、预算执行、转移支付、决算等管理活动。

会议强调,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要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持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推进耕地质量建设,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跨地区补充耕地等重大举措,要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会议指出,开展大熊猫和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有利于增强大熊猫、东北虎豹栖息地的联通性、协调性、完整性,推动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实现种群稳定繁衍。要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公园建设和保护地体系完善,在统一规范管理、建立财政保障、明确产权归属、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会议强调,要按照保护优先、适度开发、陆海统筹、节约利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围填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要严格控制总量,依法科学配置,集约节约利用,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要强化监管,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要追究责任。

会议指出,软力量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助推器。要加强总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坚持陆海统筹、内外统筹、政企统筹,加强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推进舆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理论支撑、舆论支持、文化条件。

会议听取了《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指出改革符合农村实际,试点方向和路径是正确的,要坚定不移往前推。再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扩大试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要总结梳理试点经验,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深入研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问题,提出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会议强调,做好年度工作总结,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既要讲成绩、也要说问题。要把改革年度账本点清楚,把抓改革落实的战术打法弄清楚,把改革成效理清楚,把改革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搞清楚。明年改革工作要抓紧谋划,既要蹄疾步稳向纵深推进,又要有改革新面貌,配合好党的十九大召开这个大局。要推动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把六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从严治党的改革任务纳入总盘子一体推进。要投入更多力量狠抓落实,健全各部门各地区改革督察机制。

1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培育新的增长极;通过了国家信息化和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重点规划,推进经济结构升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部署,对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支撑经济中高速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了以下重点任务:一是顺应经济梯度转移趋势,对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产业转移新模式,引导和支持东南沿海地区符合环保等要求的产业、国内外知名企业生产基地等向中部地区有序转移。支持中部地区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形成对全国经济的重要支撑。二是全面推进对内对外开放,支持建设综合保税区等,加快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成果。完善“一站式”通关服务体系,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三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以科技、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加快城市群建设,提高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县域经济承接城市功能和辐射带动乡村发展能力。四是严格保护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天然林草资源、湿地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五是全力脱贫攻坚,扶持革命老区振兴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会议认为,加快信息化发展,促进资源互联集成、高效利用,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对推动“中国制造2025”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新动能,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意义重大。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确定重点:一要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国家数据资源体系,打通各部门信息系统,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二要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打通入户“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推进提速降费。实施宽带乡村和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采取移动蜂窝、光纤、低轨卫星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及偏远地区4G网络覆盖。三要构建网络和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保障体系,依法加强监管,顺应群众呼声,重点加大网络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让群众安全放心使用网络。四要开展5G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北斗系统建设应用、网络扶贫、普惠性在线教育等12项优先行动。推动信息技术更好服务经济升级和民生改善。

会议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瞄准全球科技前沿,聚焦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生态治理等重大需求,强化资源集成和协同创新,动员社会资本等各方力量参与,加快推进集成电路装备、新药创制等重大专项,在种业自主创新、智能制造、新材料研发等重点领域适时启动实施一批新的重大专项,形成远近结合、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加强成果应用和产业化,推动我国科技实力和竞争力整体跃升。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草案)》,强化地方责任,突出饮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加严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的处罚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投融资体制改革

国务院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通过5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一是规范项目核准行为;二是规范项目备案行为;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优化服务;五是严格责任追究。

三、科技体制改革

国务院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方案》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重要行动,是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务实举措。《方案》提出,建设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要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目标,以破解制约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为着力点,集成各类创新资源,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完善体制机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促进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方案》明确了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四项主要建设任务。一是参照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结合本地现实需求,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二是围绕制约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强技术筛选,明确技术路线,形成成熟有效的系统解决方案。三是增强地方整合汇聚创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探索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的新机制。四是积极分享科技创新服务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对其他地区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向世界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四、“放管服”改革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次公布取消11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决定》指出,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本次再取消114项。至此,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基本完成确定的目标任务。本次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7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4项,涉及公路水运工程监理、防雷、管理咨询等领域;技能人员职业资格107项,均为水平评价类,涉及机械设备、食品加工和农业、文化、轻工等多个领域。此外,国务院建议取消1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五、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强调,到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农民就业创业政策更加完善,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激发,农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意见》从四个方面对完善农民增收支持政策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通过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完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财政撬动金融支农新模式等方式,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二是强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支持农民创业创新,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等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三是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辐射带动作用等举措,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四是健全困难群体收入保障机制。通过强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方式,确保实现全面小康。

六、地方改革

10条出入境新措施实施,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日前正式实施。这十条新政策包括,吸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同时缩短审批时限,永久居留审批时间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50个工作日。此外,还放宽了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外籍华人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的条件。对外籍投资者申请永久居留给予倾斜,对于申请永久居留的外籍投资者,将投资额度要求从200万美元降低至100万美元。同时放宽投资者认定方式,如该人是以自然人身份作为控股股东的公司企业投资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重庆市制定措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近日,重庆市出台《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方案》着眼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信息服务、中试熟化和产业化载体的问题,分别从完善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构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载体、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三个方面提出了打造重庆市科技服务云平台、实施众创空间建设专项行动等多项具体举措,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同时,《方案》从大力发展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等方面入手,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一批科技咨询、检验检测、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中介机构,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开展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培育转移转化中介服务机构。此外,《方案》还对转移转化的激励政策作了具体设计。

云南省通过首个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指导性文件。近日,云南省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与完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政府引导基金、资本市场等内容互相配套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发挥政府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功能,设立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投资基金,建立“风险金池+银行+保险、担保或创业投资”等多种形式组合的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制度,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资金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专门的科技型企业信贷管理办法,丰富科技信贷产品体系等;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新的科技保险险种,切实分散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风险。同时,加快推进政府部门间的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对科技型企业的政府信用评级工作,推动政府评级结果的运用,优化科技创新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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