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山东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再削减159项

2016-12-29 16:30 来源: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省政府决定,再削减159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本批削减后,我省自2013年以来,已经累计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570项,完成本届政府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二分之一左右任务的96.4%。

据省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简政放权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创新创业的堵点难点,重点对涉及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建设、社会管理领域的事项进行了削减,进一步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记者梳理发现,在削减的159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中,直接取消的有60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25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行政权力17项),约占38%。

省发改委取消了省基建基金投资安排、需国家发改委审查的节能评估文件审核2项行政权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行为的处罚这一事项。

省工商局此次力度颇大,取消了21项行政权力。对经纪人市场的监督,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后续处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被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后续处罚,中介服务机构非法从事自费出国留学经营,被取消中介服务资格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后续处罚等权力都予以取消。

此外,本次下放行政权力事项74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54项、行政强制7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整合减少行政权力事项20项(其中行政许可18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许可事项改变管理方式,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3项。

本批削减事项调整后,《山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事项数为693项,《山东省省级行政权力清单》事项数为4096项。(记者 张春晓 通讯员 葛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姜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