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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省级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78.5亿元

2016-12-31 10:16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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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新闻发布会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2万户、44.3万人,农村低保对象60.2万户、136.8万人。今年以来,省级共下拨各类社会救助资金78.5亿元。

据介绍,省级下拨的78.5亿元各类社会救助资金中,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3.7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9.3亿元,医疗救助资金10.8亿元,临时救助资金4.7亿元。今年以来,全省开展了农村低保明查暗访工作,重点对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审核审批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访查,有力促进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阳光运行。10月1日起,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从2500元/人年提高到3015元/人年,达到扶贫标准。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487元/人月。同时,明确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生产扶持、就业发展等措施脱贫,且收入和财产符合规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程序审核审批后纳入农村低保,给予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全省现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2万人,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453所,集中供养5万人。有城市特困供养人员9444人,集中供养3438人,散居6006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散居每人每月5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在医疗救助方式、内容和救助对象认定条件、资金筹集等方面更加健全,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今年以来,共实施医疗救助56.9万人次,其中,重特大疾病4004人次,人均救助11573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记者 齐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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