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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地税组织税费收入2627.5亿元

2017-01-02 09:47 来源: 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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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记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2016年,全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2627.5亿元,按可比计算增长5%,可比增收124.8亿元。其中,全口径地方税收完成1319亿元,可比增长6.1%,可比增收74.9亿元(其中,地税部门组织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50亿元,可比增长8.1%,可比增收77.9亿元),社会保险费完成1249.4亿元,增长2.1%,增收25.8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组织收入的增长离不开强化征管措施,创新征管手段。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地税系统开展全省税费大排查,共计排查纳税人17.9万户,查补入库税费39.1亿元。充分利用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和综合治税平台,积极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欠税公告和阻止出境等制度,全年发布欠税公告277次,阻止出境177人次。同时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提高税法遵从度,全年实现稽查收入29.5亿元。

为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省地税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取消、下放等相关政策,全年取消税务行政审批事项6项,取消省局行政职权事项2项、下放1项。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十类23项便民服务举措,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继续推进首问责任制,公开首问责任制电话152部。继续推行同城通办和免填单办税服务方式,让纳税人享受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加强国地税合作,全省设立县(区)级国地税合作办税服务厅131个。全面推行“二维码”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深入推进“银税互动”,全年共计为5823户企业提供贷款968亿元,其中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234.8亿元。

此外,全省地税系统还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建设,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企业和社会发展,全年为企业和个人减免各项税收达347亿元。(记者 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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