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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村无新貌”?广西从乡村规划制度改革着手破局

2017-01-04 14:39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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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1月4日电(记者 覃星星)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广西探索乡村规划建设制度改革,通过建立村规民约、简化审批流程、推行奖励机制等措施,让村民通过多种形式参与乡村规划,农村建房杂乱无序局面和“有新村无新貌”状况由此得以改变。

在桂林市平乐县沙子镇渡河村,一条环村绿道将村里的91户庭院串起。在村庄改造时,这个村村庄规划注重吸纳农民参与,在保留现有建筑风格基础上,着重农家小院、道路绿化和池塘沟渠等环境整治,形成了风格统一、错落有致、绿树掩映、环境整洁的乡村风貌。

渡河村的变化是广西深化乡村规划改革的缩影。为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村民有乡村规划“话语权”,广西创新决策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与农民对话的协调机制,形成由乡镇政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或乡村规划建设协管员等共同协商、共同管理村屯事务的工作机制,推行乡村规划师挂点制度等。同时引导乡村聘请乡村规划协管员,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目前广西93%的村屯建立了乡村理事会,制定了村规民约。

为确保蓝图成为现实,广西部分地区探索通过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农民按照规划要求建房,破解乡村农房无序建设难题。记者采访了解到,2015年以来,南宁市拿出约2亿元作为奖励引导资金,引导村民按规划按乡土特色要求建设住房,根据面积每户给予2万元至4万元的财政奖补。目前南宁市已有逾8000户农户采用了政府推荐户型。

广西还鼓励和引导村民采用乡土建筑材料兴建、修缮住房,用生态的理念和办法整治村庄,以保护和传承村庄历史文脉。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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