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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力推进全域四季旅游新发展

2017-01-04 14:44 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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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阔壮美的自然风光、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是内蒙古发展旅游业的最大资本。自治区党委政府高瞻远瞩,制定了未来一个时期的旅游发展任务。2016年冬天,是自治区旅游业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首个机遇期,也是实现全域旅游、四季旅游和“旅游+”战略,打造“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品牌、建成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的第一场攻坚战。

入冬以来,内蒙古自东向西,围绕冰雪、温泉、年俗、民俗等冬季旅游产品相继推出,2016年12月23日,第17届中国(呼伦贝尔)冰雪那达慕暨巴尔虎草原祭火文化节成功举办;24日,来自芬兰的圣诞老人相约根河敖鲁古雅,兴安盟查尔森湖冬捕,乌兰察布集宁打造冰雪嘉年华“邀请企鹅”助阵,响沙湾以滑雪和莲花温泉酒店打造冬季旅游产品,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打造“丝绸之路·首届乌拉特后旗国际骆驼文化旅游节”……冬季旅游呈现均衡发展的局面。目前,我区的阿斯哈图石林景区已经成为国内外摄影界最集中的冬季目的地,景区自2014年开展冬季旅游业务以来,每逢冬季,来自世界各地的摄影爱好者聚集在热水镇,争相捕捉自然中的某个精彩瞬间。在“旅游+”的大环境下,自治区旅游局积极倡导“京津冀+内蒙古”,形成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的又一重要实践。2016年12月26日至29日,由自治区旅游局、赤峰市人民政府主办,京津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的“首届蒙京津冀旅游协同发展与合作—内蒙古推广活动”在赤峰市隆重举行。四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游业内专家、知名学者、行业领袖及旅游企业、媒体等200余人齐聚赤峰,共商四省区旅游协同发展与合作大计。2016年7月,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同志在赤峰市调研旅游业发展时指出,以赤峰市为代表的内蒙古中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融入京津冀旅游经济圈。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正以旅游资源的输出,为京津冀的客源提供优良的旅游产品,致力于实现四季旅游的均衡发展。

创新机制 夯实管理基础


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是当前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自治区旅游局大力推进品牌产品打造和优质旅游环境建设,加强全区旅游执法管理和人才培养的工作,积极推进旅游委+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法庭的“1+3”工作机制。在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中,强化自治区旅游质监所人员力量,建立完善的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投诉受理工作协调机制。总结推广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旅游综合执法局经验和做法,推动各旗县和盟市成立旅游警察,与相关部门研究推进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工商分局。

同时,加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以及“旅游+”融合发展工程;加强人事、人才工作。建立旅游数据中心,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职能,推进旅游大数据库建设,为深化旅游统计分析和智慧旅游工作奠定基础。

以全域为目标统筹旅游发展

面对新一轮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突破行政区域边界,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与联动,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是旅游发展的必然之路。自治区将全域旅游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突出四季旅游的理念,旅游局启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的编制工作,深入谋划全区新时期旅游业发展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促进全区旅游产业整体提档升级。

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以全域旅游的方式推进建设景区、线路、城镇、乡村(牧区)等旅游产品,加强交通、厕所、营地、集散、咨询、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全域旅游目的地营销和智慧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与自治区交通厅完成《自治区旅游公路“十三五”规划》,指导“十三五”期间旅游公路建设。计划到2020年形成国省干线为主骨架的旅游干线网络,二级以上公路达到80%以上,实现4A级以上景区通三级以上公路。

高A级景区先制定一个“小目标”,在加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力度的同时。指导已经进入国家前2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的14个地区和列入自治区创建名单地区,按照创建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支持更多盟市旗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到2020年,争取建成国家和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10个左右。

“旅游+”推进深度融合


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到来,“旅游+”正悄然改变着国内旅游的发展模式,成为引领中国走向旅游强国的新动力。自治区旅游局大力推进“旅游+”,全面促进旅游业态创新与拓展。以“旅游+”和“+旅游”理念为指导,发挥旅游业综合拉动作用,培育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创造新价值,打造新增长点。

发挥“旅游+”,实现理论指导,政策支持,融合发展方案和实施意见,与农业、文化、宣传、交通、住建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城镇旅游全域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休闲农牧业与乡村牧区旅游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蒙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旅游扶贫(富民)工程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与交通融合发展的意见》等,共建融合发展项目库,整合各方资金和力量,推进融合发展工作。

多元化建设 打造精品目的地

自治区旅游局推出的“643X”旅游品牌体系是实现“壮美内蒙古·亮丽风景线”的重要路径,通过六大口号、四大区域品牌、三级品牌线路、品牌景区建设对内蒙古的地域文化和资源特色进行了精准的提炼。通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优势和作用,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多元化推进旅游产品建设,打造精品旅游目的地。研究开发春、秋、冬季系列旅游产品,推进项目落地,延长旅游季节。

重点推进5A级景区创建工作,力争2017年再创建五当召、阿尔山—柴河、阿斯哈图石林旅游区、胡杨林旅游区等5A级景区,使我区5A级景区达到6个左右。

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创建,争取2017年创建康巴什国家旅游度假区,推进敕勒川文化旅游区、乌海湖旅游区创建工作,使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达到2个左右。

推进敕勒川草原文明核心区、呼伦贝尔、阿拉善、满洲里、二连浩特、阿尔山等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创建工作,2017年取得明显进展。

区域合作 协同发展

“京津冀+内蒙古”预示着旅游区域合作的一场好戏拉开帷幕。以旅游产品建设和政策整合为抓手,自治区旅游局主动与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对接,提出三地旅游一体化发展思路、目标和举措,推出旅游一卡通等便民惠民举措,促进产业发展协作互补。

推动乌大张区域旅游合作向纵深发展,继续推进营销一体化工作,扩大区域旅游一卡通发行范围,积极推进三地区在旅游线路、产品建设和营销推广方面的务实合作。同时,统筹推进兴安旅游联盟、环京津冀旅游合作和大西北旅游合作。

将乌海市打造成为我区西部地区重要旅游集散中心,联合西北省区共同打造中国大西北、“一带一路”旅游形象和品牌,开发跨区域文化主题旅游线路,并与阿拉善、巴彦淖尔、鄂尔多斯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旅游创新 助力扶贫

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发展旅游业,开展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自治区旅游局对全区28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符合发展乡村(牧区)旅游的建档立卡贫困村566个后,已经免费为13个村开展编制了旅游规划。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开展创建自治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工作,培育内蒙古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典型。出台乡村牧区旅游系列标准体系,指导乡村旅游标准化发展。组织开展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创建工作,争取包头市土右旗西湾乡成为国家旅游局第二批乡村旅游创客基地。指导阿荣旗、宁城县、和林县、五原县完成了“百县千乡万村”试点方案。

加强组织培训,组织68名村官参加国家旅游局举办的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培训班,学习乡村旅游开发、营销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听取先进地区先进经验,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在此基础上,举办全区乡村旅游培训班,对盟市旅游局分管乡村旅游工作负责人和重点发展乡村旅游旗县旅游局局长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干部的业务水平。

旅游外交 领域新亮点

完善俄蒙合作机制。利用国家中俄蒙三国旅游部长会议机制,研究提出推进中俄蒙旅游合作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项目,发挥中俄蒙三国五地联席会议制度优势,推动中俄蒙地区间旅游交流合作。完善“万里茶道”旅游联盟工作机制,开展系列活动,推进中俄蒙跨境旅游目的地建设。

为了巩固和加强国际旅游合作,自治区旅游局组织举办中方青少年赴俄蒙两国,俄蒙青少年到中国参加旅游夏令营活动。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呼和浩特—伊尔库茨克的旅游包机,为内蒙古西部地区赴俄进行旅游体验提供便利。开通赤峰—通辽—海拉尔—满洲里—赤塔—乌兰乌德—伊尔库茨克旅游专列。同时,密切加强与港澳台和东南亚的旅游交流,设立“内蒙古旅游营销推广展示中心”,总结经验后逐步扩大推广范围。利用国家宣传促销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欧美、西亚等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

在推进跨境旅游合作区、边境旅游实验区的建设上,呼伦贝尔、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阿尔山、达茂、甘其毛都、策克等8个边境旅游实验区方案,已由自治区政府上报国家旅游局待国务院审批。同时已完成满洲里、二连浩特、阿尔山和满都拉跨境旅游合作区方案,将在国家旅游局召开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实验区会议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并上报。

旅游业是绿色产业、朝阳产业,也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指引下,内蒙古正在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步伐,旅游业态不断创新,旅游品质不断提升,一个“多业融合、全域联动”的大旅游发展格局正在形成,必将成为旅游产业发展的强大引力。(本版图片均源自网络 杨竣杰 唐永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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