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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沿江11省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2017-01-10 07:30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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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9日在京召开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座谈会。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表示,2017年底前,长江沿江11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2016年,长江经济带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5.2%,比2015年提高2.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下降2.9个百分点。但同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紧迫而复杂,仍面临流域系统性保护不足,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饮用水安全保障任务艰巨;沿江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压力大等问题。

陈吉宁表示,要按照《“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即将出台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2017年底前,沿江11个省(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11个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实施以控制单元为基础的水环境质量管理,改革完善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系,把河长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察,推动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记者 寇江泽)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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