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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2017-01-11 08:50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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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1日起,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

《方案》明确,不再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直接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海南省东方盐场2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自行对原料食盐进行加碘和生产小包装食盐,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海南晶辉盐业有限公司的小包装食盐可不经过省盐业总公司(省盐业集团)8个分公司,直接进入市场销售。

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省盐业总公司(省盐业集团)可跨省开展食盐经营,其他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的任何区域开展食盐批发经营。取消食盐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由政府定价的规定,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食盐价格。(记者 罗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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