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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村均集体收入达123万元

2017-01-11 08:51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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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浙江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跑全国,成为各地学习的对象。目前,全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年均增长8%左右,村均集体收入达到123万元。

我省从1993年开始探索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目前,全省29497个村完成了改革,占总数的99.4%,量化经营性资产1151亿元,界定成员3527万人。已基本构建的归属清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发挥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助推器”、农民放心进城的“保险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作用。

过去,村集体资产属于村民集体所有,但对个人来说看不到、摸不着,如果户口迁移,就意味着权益丧失。

早在2015年底,浙江就率先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通过改革,村集体资产所有权量化到个人,建立了“确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

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我省推行的又一项重大农村改革。“三权到人(户)”既盘活农民资产,又激发农民创业热情,促进农民增收;而“权跟人(户)走”又让有条件的农民放心进城,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

为坚持规范操作,切实把好改革方向,我省制定出台《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全面开展资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有33个县被认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按“三年一轮审”每年组织“万村审计”,并在改革过程中实施全程民主监督,做到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实施方案等各环节公开公示,确保改革公正透明。

在改革推进中,浙江又在赋权活能这项工作上走在了全国前列。浙江以赋权活能为关键,强化股权登记备案管理,全面建成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平台,还实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县级全覆盖,96.2%的乡镇建立交易分中心。(记者 李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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