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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严查危害创新发展职务犯罪

2017-01-11 18:14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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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春1月11日电(记者 周立权)11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告,吉林省将严查危害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并严格区分科技创新领域“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保护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的同时,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凤超介绍,吉林省将从严从快办理侵犯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科研单位研究成果案件,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侵犯科研人员人身权、名誉权、财产权的刑事犯罪。

陈凤超表示,还将依法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等职权妨害创新发展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贪污、挪用、私分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科研经费等贪污贿赂犯罪,以及违反科研规律干预科研活动,或不作为、慢作为导致重大科研项目停滞、失败,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渎职犯罪。

吉林省还积极运用法治思绪和法治方式处理科技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副部长王洪伟说,在司法实践中,他们注意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界限不明晰,部分科研人员法律意识不强,导致违规违法,甚至触犯刑律的事情屡有发生,所以吉林省检察机关于1月9日出台法律规定,明确科研人员合法兼职、合法获利的法律界限,避免触犯“红线”。这样既可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又可保护他们创新积极性,会较好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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