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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小型水利工程有了“身份证”

2017-01-12 09:30 来源: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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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杨陵示范区向138个产权所有主体、564个水利工程经营管理主体以及1个水权改革试点主体颁发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书和经营管理权证书,使这些小型水利工程从此有了“身份证”。

杨凌农村水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15年启动。杨凌在对区内各类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现状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将现有565处小型水利工程根据工程性质、投资主体等进行了产权界定,实行工程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将中小河道堤防、滚水坝等纯公益类工程交由河道管理站管理;宝鸡峡杨陵灌区斗渠交由五泉镇农民用水协会管理;机井、抽水站、农村饮水工程由所在村村委会落实专人管理;现代农业园区范围内的机井交由涉农企业或者专业合作社管理。通过以上措施,明确了工程管护责任,保障了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的落实。

杨凌还率先在五泉镇斜上村和揉谷镇永凯合作社进行水权制度改革试点,确定每亩地的灌溉定额为300立方米、每眼井的取水量为5.4万立方米,明确了每户的用水量,确定了初始水权。

下一步,示范区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范围,建立可持续的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记者 郭军 通讯员 刘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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