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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强化各级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

2017-01-13 09:20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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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风险防控联席会议为平台
我省强化各级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

强化综合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协同共治,是食安办的一项重要职责。2014年以来,省政府食安办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风险防控这个关键,在全省范围内探索建立了食安委成员单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以风险防控联席会议为平台,我省各级食安办不仅较好地履行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将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而且使之成为全省各级食安办与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沟通联系的“绿色通道”,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直通车”,推动落实重大工作的“助推器”。

近三年来,省级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已召开11次,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57条,达成工作共识36项,部署开展专项整治15项、专项监督抽检12次,发布风险预警信息12条。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有效控制了各类食品安全风险,巩固和发展了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态势。

各部门共同查找风险隐患,改变信息“割裂”状态

利用食安委成员单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平台,坚持集体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指示精神,增强工作合力。各部门负责同志“现场办公”,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共同查找风险隐患,改变了过去部门间信息“割裂”状态,推动各部门更好达成共识,形成了“齐抓共管”格局。

近三年来,先后就奶吧、特种养殖毛皮动物胴体肉、豆芽等的监管职责分工,及时查找工作缝隙和空档,明确监管责任,避免职能交叉,消除监管空白。省食药监局与省农业厅签署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构建了食用农产品农市对接协作的基本框架。省食药监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加强了行刑衔接;省食药监局与省公安厅出台了《关于建立食品犯罪证据检验绿色通道有关事宜的通知》,提高了食品安全办案效率。

沟通情况,交流信息,严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风险会商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的创设初衷,也是这一制度的核心。联席会议旨在树立问题导向,转变监管方式,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实施全程监管。风险管理坚持“研判、预警、处置”与日常食品安全工作相结合,实现风险隐患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防控转变,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坚持每季度定期召开,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参加,会上各部门都要对执法监督、投诉举报、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环节发现的风险隐患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形成风险会商档案,及时部署安排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时,充分拓展风险会商成果,强化监督抽检和信息发布,倒逼企业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升食品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近三年来,通过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平台,逐步构建起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先后有效消除了面制品铝超标、瘦肉精牛羊肉、行唐县枣酒等一批区域性、行业性风险,始终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的高压围剿态势,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全力推动重大任务落实

风险防控联席会议选择事关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长远问题以及重要节假日食品安全保障、3·15前隐患排查等重大工作纳入议事协调范围。及时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安排食品安全重大工作,并针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近三年来,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及时调度“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行动”等各项工作,了解整治进展,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整治成效。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整改,有效促进了突出问题的解决,提升了全省各层级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宋红霞、马彦铭)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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