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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2017-01-13 19:5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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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3日电(记者 王都鹏、刘慧)中国证监会13日通报,近日,证监会依法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1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中,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1亿股股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88%)给陆永敏,双方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款总额为8.635亿元。经查,该股权转让实际是以自然人陆永敏的名义代文峰集团持有。文峰集团、陆永敏是股份代持事项的直接参与者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对文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文峰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陆永敏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长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12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

1宗操纵市场案中,盛巍使用其本人账户,利用资金优势,以涨停价大量申报买入“英威腾”股票,拉抬、维持该股股价,随后反向卖出,获利约51万元。依据证券法,证监会决定没收盛巍违法所得约51万元,并处以约153万元罚款。

1宗短线交易案中,时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孟洁以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行权方式买入“世茂股份”股票45万股,时隔数日,孟洁的个人证券账户累计卖出所持“世茂股份”股票11万股,盈利约28.8万元。经查,上述卖出“世茂股份”股票的决策由孟洁的朋友康某作出,交易由康某具体操作。案发后孟洁已主动将相关收益上缴给世茂股份。同时,孟洁在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依据证券法,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孟洁给予警告。

另外通报的4宗案件中,分别为2宗内幕交易案,1宗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案和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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