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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楚乡村“权”变革

2017-01-14 08:10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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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农村改革历程,总绕不开一个“权”字。“十三五”开局之年,以产权为突破口的新一轮农村改革,在荆楚田野纵深推进。

拉动农民增收的“四驾马车”中,财产性收入仍占比较小,是短板,也是蓝海。深化农村改革,就是要唤醒土地、房屋、山林、水面等“沉睡”资源,让农民共享改革红利,增加财产性收入。

破冰前行,“湖北经验”走向全国

2016年11月,沙洋县经管局局长陈春生走进国家农业部大讲堂,介绍连片耕种“沙洋模式”。

在不突破现有法律框架前提下,“沙洋模式”创造性地解决了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推动了农地“三权分置”。沙洋探索的按户连片耕种模式被写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

湖北,早已趟入农村改革“深水区”。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将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剥离出来,2012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概念,并成立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试水农村产权交易,这是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史上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从“两权”到“三权”,意义非凡。四年后的今天,“三权分置”理念响彻全国。

一池湖水被打破,泛起层层涟漪。2016年,我省多项农村改革继续破冰前行——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启动,京山挺进全国试点县之列。

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从1个县市扩大到10个县市。大冶开创“三农”金融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组点赞。

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抵押贷款,选择宜城、大冶、公安等12个县市先行试点;

全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工作进度位居全国前列;

深化农村改革,并非一蹴而就,湖北披荆斩棘,稳慎向前,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经验。

确权折股,农民吃上“定心丸”

权属不清、权责不明,一直是农村集体产权“通病”。

农村集体资产,涵盖土地、水面、山林等资源性资产,房屋、建筑物等经营性资产,以及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等非经营性资产。

伴随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家底”日渐殷实,2015年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总值达870.9亿元。如此庞大的集体资产,惟有产权清晰,方可避免矛盾,奠定农村发展坚实基础。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我省于2008年选择部分村镇开展土地确权试点,2015年成为全国9个“整省推进”的试点省份之一。

7985万亩耕地,每一块土地都明确“四至”;1020万农户,一家一户都不落下。一本本红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成为农民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

多年来,“农村房子不值钱”成为农民心头无法抹去的痛。改革,就是要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宜城市探索土地利用、城镇建设、农业发展、村庄建设等规划的“多规合一”,对全市11.4万户农房展开实地测量,确权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发放农村不动产权证书2700本。

除了农民承包地以外,山林、水面、建设物等其他集体资产,名义上“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农村集体资产权能改革,就是要化“模糊”为“清晰”,让农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主人。

京山县新市镇城畈社区,折股量化1.6亿元集体资产,资源变资产,村民成股东;夷陵区134个村完成清产核资,集体成员手握股权,心中不慌;蔡甸区9个试点村进行成员界定和股份配置。

农村“沉睡资源”被激活,农民也开始享有股金分红。

活权赋能,释放“红本本”里的生产力

确权、赋权,最终是为了活权。

武汉市新洲区水产养殖大户刘爱华,是改革的先期受益者。

刘爱华是武周水产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10年,凭借1000多亩荒滩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他顺利申请到1000万元银行贴息抵押贷款。如今,刘爱华成为新洲区知名养殖大户。

农民融资难,难在抵押物不足。土地、农房等一旦能成为有效抵押物,带来的变革不言而喻。

土地经营权抵押曾是“犹抱琵琶半遮面”。2016年,土地经营权、农房产权抵押贷款的法律障碍彻底扫清。农民手上的“红本本”,不再是“纸上财富”,它被赋予了抵押、流转、担保等权益。

政策闸门一旦开启,市场之水势如潮涌。想进城的农民,把土地流转出去,获得租金收入,或以土地入股,获得股权收入;想种地的农民,借力“两权”抵押贷款,破解资金之困。

截至2016年10月,全省累计发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849笔、4.58亿元,发放农房抵押贷款24笔、547万元。

在武汉农交所的示范引领下,各县(市、区)统一建立了“三资”交易监管平台,54个县(市、区)搭建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如果农民想把土地经营权“租”个好价钱,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可全权代理。截至2016年11月底,各级交易市场已办理交易32499宗、交易额48亿元。

产权交易平台服务,促进了土地经营权流转。2016年全省流转土地1700多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的39.5%,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72%,比上年分别提高3.4和4.5个百分点,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全省种植专业大户达到7.54万个,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974万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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