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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检察机关强化案件内部监督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7-01-14 10:24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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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强化案件内部监督上下功夫,通过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统计信息分析和涉案财物监管等途径,主动“自我诊疗”,针对“病灶”“顽疾”对症下药,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推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流程监控,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全年针对业务部门超期办案、文书使用不当、涉案财物违规处置、律师权益保障等司法不规范情形口头提示1518件(次),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395份,监控出的问题均得到及时整改。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为促进提升案件质量,2016年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评查机制,不断创新评查方式,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共评查各类案件16707件,其中省检察院实地复评295件,评查出5大类23种不规范问题。对评查确定的不合格案件情况进行全省通报,责令对不合格案件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取得显著效果。

全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还注意从统计异常数据中寻找突破口,在日常巡查、月度核查过程中,密切关注检察数据变化。2016年,针对全省无罪案件数有所上升的苗头,及时启动异常数据衔接响应,在全省开展无罪案件专项核查工作,效果明显。3月份,对全省侦查、审查起诉环节积存一年以上258人开展了专项统计核查,认真分析积案原因,提出解决对策,目前已清理消化210人,占清理积存案件总数的81.4%。为继续深入清理积案,11月份,还将核查发现的司法不规范案件,全部纳入案件质量评查。

面对不规范问题的易发环节,省检察院推行“单位分管,省级统管,财政监管”的涉案财物管理模式,实现了对涉案财物的规范管理,“钱、物”的扣押、保管、移送、处理更加规范。2015年以来,省检察院共集中审核处理案款749件2.55亿元,通过审核共发现不当案款处理意见82笔,逐一进行了纠正;审核纠正应当返还有关单位或被扣押人的案款共计2224万元,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全省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共接收、保管、移送涉案物品4万余件(次),监督涉案款项出入库1.2亿元。(任英涛 王瑞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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