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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察机关对惠州原副市长黄锦辉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2017-01-20 07:0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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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月19日电(记者 詹奕嘉)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9日晚通报称,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黄锦辉(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由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黄锦辉在担任惠阳市委书记(惠阳曾为惠州下辖县级市)、惠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惠州市委常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黄锦辉在兼任惠州市建设用地审批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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