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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方案》推进健康扶贫

2017-02-19 10:31 来源: 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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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健康扶贫工作力度,遏制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近日我省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0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疾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平均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传染病发病率显著下降;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区域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人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实现工作目标,《方案》要求做好以下八项重点工作:

提高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所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加大资助参合(保)力度,2017年起,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合(保);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将“康复综合评定”等1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障范围,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门诊、住院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扩大新农合重大疾病免费救助病种。

开展农村贫困人口专项救治。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9种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并结合实际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其进行专项扶助。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

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县域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联动,形成保障合力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医疗费用。积极推进市域和省域内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到2018年,实现县、乡、村三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诊断能力、疾病治疗能力、疾病康复护理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全面提升,有效破解“看病远、看病贵、看病难”的突出问题。

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为每一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建立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和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员免费提供健康体检、随访和转诊等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

实施妇幼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创建卫生城镇为抓手,在贫困地区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意识,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记者 张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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