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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营改增企业“应取尽取应抵尽抵”

2017-02-21 08:42 来源: 宁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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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营改增后,我区大部分企业做到增值税扣税凭证取得充足,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进行了认证抵扣,企业整体税负降低,真正实现“应取尽取,应抵尽抵”。

以宁夏东宏电力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为例,企业营改增主营业务为工程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2016年5月至10月其他生活服务项目实现销售收入630.53万元,销项税额37.83万元,进项税额17.68万元缴纳增值税3.2元,按营业税税率测算应纳营业税33.42万元,税负率下降1.8%,应纳税额减少13.24万元。公司实现降负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增值税扣税凭证取得充足,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进行了认证抵扣。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宁夏国税系统就紧盯行业税负变化情况,对税负上升企业逐一入户核实企业经营情况和税负变化原因,重点针对政策机制、时间差异、企业管理等影响因素,指导企业通过增加进项抵扣、选择简易计税、加强财务核算等措施降低税负,做到经营情况说得清、变化原因摸得透、应对建议提得准,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记者 魏萍)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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