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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聚焦三个“着力点” 让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

2017-02-23 15:54 来源: 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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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个“着力点” 让群众收获更多安全感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两周年述评之一

安全感是幸福生活的保障,是社会安定的根基,是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重要期待。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两年来,公安机关聚焦三个“着力点”提升群众安全感,一系列“大招”频出——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上线运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沉重打击犯罪分子;建立完善以情报信息主导的警务指挥机制、合成作战警务合作机制、一体运行的打防管控机制等现代化警务运行机制,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得到有效打击,公安机关的警务工作效率更高、执法更加规范,群众生活更加安全……老百姓的切身感受道出了公安改革给人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着力点一:重拳出击严打各类犯罪

以强有力打击实现安全

有效打击犯罪,将更多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最直接最重要的方法。

2016年9月23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就进一步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公安机关作为主力军,23个部门和单位强强联手,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这是近年来公安机关全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一个缩影。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3万起、同比上升49.6%。坚决打击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全力为受骗者挽回经济损失,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脚步从未停歇。

民有所呼,警有所应。除了打击当下臭名昭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公安机关始终着力打击各类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

严打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通过专项行动,侦破黑客攻击案件8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88名;侦破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8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61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307亿余条,抓获各行业“内鬼”391名、黑客98名。

打击拐卖犯罪,让“天下无拐”不再是梦。2016年,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正式上线,在全社会拉起了打击拐卖犯罪的防护网,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多次组织打拐专项行动,解救大批被拐卖儿童、被拐卖聋哑人,抓获大批犯罪嫌疑人。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全国公安机关持续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2015年以来连续3次部署全国性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万余起,依法查处“e租宝”“泛亚”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

全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的打假“利剑行动”、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猎狐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黑拐枪”“黄赌毒”等突出违法犯罪……一次次专项行动的累累战果凝聚着公安民警的汗水与心血;一起起大案要案的成功破获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齐声喝彩。

着力点二:打造现代警务运行机制

以更高的警务效能提升安全

随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持续发力,公安机关逐渐建立起以情报信息为主导、动态勤务为依托、警务合作为支撑、专业规范为特征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有效助力警务实战,使警务部署更具科学性、巡逻防控更具针对性、侦查破案更具精确性、警务合作更具实效性。

2015年6月,公安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扩大)会议明确指出,要重点围绕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治安治理三项任务,强化实战引领,注重机制创新,大力推进一体化运作的情报指挥机制、合成作业的侦查办案机制、立体常态的巡逻防控机制和实用实效的警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

在全国各地、各级公安机关,以情报信息主导的警务指挥机制得以完善建立。一批高度信息化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纷纷建成并投入使用,有效破解了基层业务条块分割、协同不畅、信息重复采集等老问题,显著促进了资源共享;各类型高科技警务指挥中心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加强了公安情报综合研判,实现了情报主导、精确制导的警务运行模式。

健全完善合成作战的警务合作机制,锻造打击违法犯罪利器。2017年2月17日,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公安机关区域警务合作第八次联席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会议通报,苏浙皖沪公安机关在反恐维稳、打击犯罪、治安管控、联勤指挥、信息共享等方面,不断推进务实、常态、长效合作机制建设,2016年共开展合作事项4.6万余件,联手破获刑事案件9540起,抓获网上在逃人员5772名。

两年来,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警种合作、区域合作、国际合作等警务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区域警务合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办理跨国案件扁平化对接机制,尤其在打击跨境犯罪方面取得重大战果。仅2016年,公安机关就从肯尼亚、老挝、马来西亚、柬埔寨、西班牙等地押解回国561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

更多的破案不如更少的发案,公安机关始终致力于健全完善一体运行的打防管控机制,将有效控制发案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信息流、业务流、管理流有机融合,确保打击、防范、管理、控制各环节无缝衔接、良性互动;健全完善社会动员参与机制,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新格局。

着力点三: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以全覆盖的“防护网”确保安全

2016年1月23日,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要求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并确定了明确的时间表——各地要加强整体规划,统筹建设布局,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在三五年内编织起全方位有效覆盖、全天候发挥作用、立体化高效运行的公共安全防护网。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两年间,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创新实践,以科技、法治、群众参与等各种手段有效提升了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和治安治理能力。

以科技手段破解社会治安防控现实难题,在各地公安机关的创新实践中,人、地、物、网……越来越多的信息以大数据的形式被集中储存、分析,一批又一批科技成果正在不断转化为治安防控的核心战斗力。

在江苏徐州,当地最后一个“城中村”沈场社区,人员高度密集、流动性大,治安问题频发。2015年年初,沈场社区开始布建高清视频监控、车辆抓拍和WiFi数据采集设备,采集到的数据自动加密储存到数据库,只有与违法警情比对异常时,才会被推送到研判平台,实现了既能有效发现、打击违法犯罪,又能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广东公安积极构建以人脸动态识别为核心技术的“视频云+大数据”平台,智能发现可疑人员,在特定环境下人脸动态识别准确率从20%提升到70%以上;在山东省平邑县,居民可以使用电视遥控器向所在村(社区)治安值班室进行“一键报警”求助……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公安机关着力提高社会治安防控水平的另一个维度和手段。

2016年,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单位内部建立的公民个人信息存储系统,要严格设定查询权限,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要强化技术防护措施,严防信息泄露或被窃取。

公安机关通过法治手段预防遏制了大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从源头上减少了发案数量,维护了社会正常秩序。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实现群防群治,是公安机关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的一个重要抓手。

2015年9月,新疆拜城暴力恐怖袭击案发生后,当地5万余名农牧民自发参与搜捕暴恐分子。据统计,98%的新疆暴恐案件被消灭在预谋阶段,其中45%以上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

2016年G20领导人杭州峰会期间,浙江省发动“武林大妈”“西湖群众”“凯旋红马甲”“乌镇管家”等社会组织3.5万余个、平安志愿者230余万人,共同参与峰会安保等工作。从2016年8月25日到峰会结束,群众共提供各类线索1万余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7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

事实证明,公安机关通过鼓励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在平安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在实践中为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供了强大的力量。

改革没有终点,公安机关永远在路上。在公安改革两周年这个新的起点上,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推进创新实践、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林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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