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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审批谁验收” 浙江严把政府投资项目质量关

2017-02-26 09:50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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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2月26日电(记者 魏一骏、商意盈)为严格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质量,把牢最后的验收关,浙江将于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填补了该省在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方面缺少规范性运作依据的空白。

根据“办法”,竣工验收遵循“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审批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或委托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项目的专项验收工作。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建设,配套工程和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等。

“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投资综合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可以责令项目业主限期纠正,并可禁止其3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投资综合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或行政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杜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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