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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言落实创新驱动

2017-03-08 16:58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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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 梁天韵 高敬)“不靠改革创新没有出路”“完善对基础研究和原创性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让科研人员不再为杂事琐事分心劳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最大限度发挥创新成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如何才能落到实处?代表们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计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说,根据新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研人员可获得收益比例从过去的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但在实际操作中,高比例的执行并不容易。我国大部分科研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由此很难把个人和收益用严格的百分比来挂钩。”

“解决创新的激励问题,不在于给科研人员多少利益,关键是我们到底采取什么样的创新体制。”马旭建议,抓住创新的源头,推动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尊重人在创新成果孵化转化中的地位。

“目前国内医疗科技创新的环境应该说还不尽如人意。”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忠军说,“由于医疗产品特别是置入人体产品的特殊性,审批过程往往非常严格,更是非常漫长。此外,一些相关法律法规,比如个体定制化医疗器械管理,在我国甚至还没有建立。”

“相比之下,许多发达国家对创新性医疗产品的管理机制和审批流程要比我们宽松得多。这样一来,我国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品上市,在国际竞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状态。”刘忠军建议,建立协调机制,针对科技创新的特殊性,研究制定特殊举措,加速创新成果转换。

“从国际经验来看,高新技术创新领域的投资结构一般为1:3:6,其中一成是政府投资,六成是产业资本投资,三成是风险资本,风险投资不可或缺。然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针对创新的风险投资和分担机制。”马旭表示。

“就我国芯片企业而言,当下普遍面临着融资渠道缺乏、研发投入能力有限、持续创新能力较弱等制约,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统筹协调,给予资金投资与政策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星光中国芯”工程总指挥邓中翰建议,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扶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企业上市融资。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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