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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构建环境监管执法新格局

2017-03-19 09:56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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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17年,许多市民发现,与往年的1、2月份相比,今年见到蓝天白云的次数更多了。

来自市环境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3月4日,我市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已达42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天,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下降。

数据是枯燥的,但却是近年来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真实写照。

环境质量不断向好,除了与我市持续推进“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五大环保行动有关外,也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督政”与“查企”并举、“严打违法”与“规范执法”并重,切实加强全市环境法治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推动立法 环保法制体系日趋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迫切需要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市实际、切实管用的地方性环保法规来推进解决。

为此,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更加突出了法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去年,我市印发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了50余个部门(单位)的主要环保工作责任,健全了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拓展了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主体,规定了监督检查与奖励问责措施,并与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等措施相衔接,有力推动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的落实到位。

“2017年,我市还将推动《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以及《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将有助于重庆环境监管执法的完善,从全局上推动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此外,我市还通过开展《重庆市生态红线管控办法》《重庆市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办法》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起草工作,不断健全环保地方法规、规章,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理念和精神,确保将环保法落到实处。

严格执法 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2017年2月,九龙坡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对铜罐驿镇一老旧厂房野电镀作坊进行了现场执法取缔。监测人员对排放口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现场查封了电镀生产设施、设备,有效控制了污染物排放。下一步,九龙坡区相关部门将根据监测结论对当事人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龙坡区对小作坊环境违法的查处,是我市在2017年进一步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的一个缩影。

统计数据显示,在2016年,我市处罚环境违法案件3525件、罚款1.9亿多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9件,实施查封扣押54件,责令限产停产57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81件。

2017年,我市各部门将联合组织开展对工业园区、在线监控等方面的10余项专项执法检查,并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既避免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又把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司法联动 “刑责治污”格局初步形成

2016年,涪陵李渡大耍坝污水处理厂因在线监测数据造假,不仅被处以行政罚款,相关责任人还被移送至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市环境监察总队、涪陵区环保局通过对这家污水处理厂现场调查证实,该厂一负责人因担心在线监测数据再次出现超标被处罚,便指使职工彭某某对化学需氧量(COD)在线监测设备修正值实施修改。

该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市环境监察总队依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规定对其做出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公安部等5部门出台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将相关责任人移送至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该起违法案件被查办,是我市“刑责治污”格局初步形成后的一个案例。

据了解,为了强化环境司法工作,推进生态法治建设,2016年,市环保局会同市高法、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证据移送指南》《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现场调查取证指南》《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咨询制度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办理涉嫌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若干证据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了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我市环保部门将联合司法等部门,每两年对各区县进行一次环保督察,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市级部门和单位,将不定期开展环境保护集中督察,督察结果将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和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移交市委组织部作为评价、考核、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需要问责或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将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处理。

应急管理 确保城乡环境安全

2017年初,北碚区环保局以环境应急服务队身份成功参演北碚区相国寺储气库集注站森林火灾处置地企联动应急演练。此次演练共有北碚区应急办、区安监局等共10个部门和2个企业单位参演。

本次演练着重演习了区环境应急服务队的应急接警、应急甄别、应急响应、事故调查、污染数据监测以及救援指挥决策技术保障与事故处置等多个环节。

此次演练充分展示了北碚区相关部门参演人员过硬的专业业务素质,也充分展示了北碚区环保局聚力应急能力建设,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责任担当。

不仅是北碚区,我市各区县在认真做好环境应急演练的同时,还通过深化环境风险防控、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开展,打好了一套环境应急管理的“组合拳”。

为了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环境污染,2016年,市环保局发布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238家企业按照环境风险评估技术规范完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并在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备案平台”实现网上备案。

2017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市环境风险应急指挥系统,实现“国家—市政府(环境保护部)—市局—区县局—指挥车—单兵”六级应急联网,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效率。(记者 陈维灯)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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