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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强化责任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2017-04-05 08:31 来源: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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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具体整治措施
强化责任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发布后,省监察厅、人社厅等部门表示,坚决执行省委常委会的决策部署,将认真履行职责,加紧研究具体操作办法,确保整治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和推动我省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省监察厅表示,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旅游市场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专责监督机关的职责,按照“1+3+N+1”旅游市场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旅游领域的执法、廉政、效能等情况的监察,严肃处理旅游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旅游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和推动我省旅游市场健康发展。要坚持“严”字当头,对不认真整改、不作为、慢作为的加大问责力度,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涉旅部门进行巡查、巡视,在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启动问责程序。对责任落实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为解决当前各级政府在旅游市场监管中存在的“不愿管、不想管、管不了、管不好”等责任不落实情况,省监察厅将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层级监督、分级督办、上下联动的旅游执法履职监督机制。一是强化担当抓整治,明确州(市)长、县(市、区)长是当地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必须立下军令状、拿出硬措施;要压实责任抓整治,州(市)长、县(市、区)长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层级监督,分级督办。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属地辖区内涉及旅游领域的执法、廉政、效能等情况的监察,旅游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旅游行业不正之风等情况进行监管,并对旅游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分级督办。三是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考核奖惩。按照相关规章制度,监督旅发委等涉旅相关部门对州、市的考核评定情况。

“我们将与省旅发委、省总工会密切配合,加紧研究具体操作办法,共同推进导游归属管理改革,依法规范导游劳动用工机制。”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人社部门将指导导游公司或旅行社与导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动用工手续,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以开展县区以下旅游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为抓手,建立完善导游薪酬机制。同时,将鼓励技工院校开设旅游行业相关专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督促全省各技工院校抓好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教育培训内容的落实,作为必修课、必考课,以此培育旅游从业者的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适应我省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的产业技能人才。(记者 杨富东 李海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傅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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