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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提前安排做好今年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17-04-10 09:46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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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4月—5月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通知》要求,要按照年初“153”思路,围绕“查风险、消隐患、防事故、夯基础”工作目标,重点对各行业领域近年持续开展的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建设“两防”、煤矿“防瓦斯、防水害”、非煤矿山“三字经”、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和“四化”、工贸“四涉”、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法,通过大执法,促进落实。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集中力量和精力,针对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的执法检查“三部曲”工作方法,集中查处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依法依规实施“首查必罚”和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刑事追究“三责同追”,杜绝“只查不罚、一罚了之”等现象,切实解决执法不严、不实的问题。

《通知》还要求,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日周月”排查制度,由班组、部门(车间和工段)、经理(厂长和矿长)分别开展日、周、月的排查,对工艺、场所、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和分析,查出风险、找准隐患、登记建册。

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冉进红指出,近年来,我市暴雨、大风、高温、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对安全生产影响加大。据预测,今年我市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汛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坚定目标思路,提高认识,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提前做好准备迎战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永川“10·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高度警觉当前较大事故有抬头的趋势,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落到实处,坚决防控各类事故发生。

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执法检查“首查必罚”以及“三责同追”的综合督查,对工作落实不严、不实的,要实施通报、督办和约谈。(董林 苏崇生)

区县动态

北碚区:多措并举开展非煤矿山整治

为深刻吸取秀山县“3·28”溶溪镇宝田锰业公司顶板坍塌较大事故教训,北碚区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3月28日以来,该区共成立检查组8个,出动检查人员31人次,检查非煤矿山企业9家次,查出隐患18条。为提升监管力量,3月30日,该区还特邀安全专家,对全区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监管工作质量。

此外,该区还严格开展非煤矿山复产复工验收工作,凡未达到标准的一律不予批准复产复工,并明确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实施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全区已验收合格非煤矿山企业5家。

梁平区:强化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整合提升

为改变全区非煤矿山绝大多数为小型矿山企业的局面,今年以来,梁平区下决心推进全区矿山企业强制整合。该区提出,凡是生产能力低、安全条件不达标、管理水平上不去的矿山一律淘汰出局。

为此,该区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由梁平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先期计划13家地下矿山全部退出,15家露天矿山企业逐步退出,鼓励剩余矿山企业做大做强,在2018年底做到中型以上矿山企业占比达80%以上。

该区还实行“首检必罚”,即发现隐患,必有处罚,切实提高非煤矿山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降低企业发生事故的风险。一季度已对3家矿山企业进行处罚,一家被责令停产整顿20天,2家被经济处罚,罚款2.2万元。

武隆区:要求非煤矿山一般隐患“不过夜”

近日,武隆区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题会,部署全区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该区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该区还督导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并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将责任落实到矿长、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班组,形成全员、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同时,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对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一个不漏(含停产停建矿山)排查一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严格按照“三进三清”工作机制,做到一般隐患“不过夜”、重大隐患“五落实”。(龙勇 何传明 刘柳)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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