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辽宁省公安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八项举措

2017-04-13 07:24 来源: 辽宁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第一发布
省公安厅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八项举措

■统一新版IC卡式居住证,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享受同等公共服务

■对载重质量一吨以下的各种货车适当开放市区禁行道路及禁行时间

■实行消防“容缺受理”制度,允许提前施工,补办消防手续

4月12日,记者从辽宁省公安厅获悉,在连续几年推出服务举措的基础上,今年全省公安系统又推出优化营商环境八项服务新举措。

据介绍,这八项新举措涉及我省户籍、治安、交通、出入境和消防管理等多个方面,内容包括: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缩短特种行业审批时限、推广使用新版IC卡式居住证、优化机动车管理服务、优化边检通关和渔船民服务、提供交通管理服务支持、提高出入境事项办理效率、优化消防管理服务工作。

新举措从不同方面入手,实实在在地解决相关企业和个人的生产和生活需求,便民利企。在缩短办事时限上,特种行业审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质审批、中朝边境出入境《通行证》办理等,时限都大幅压缩,有的从20天缩短至7天,有的还能达到即时受理、当天签发;简化程序上,在旅客出入境通关、赴朝旅游团口岸查验等方面将建立智能模式,企业车辆抵押登记将优先办理;减免费用上,车辆拓印和牌照安装实行免费服务等。

这些举措的推出有助于进一步改善我省企业的经营活动,促进创新创业和人口的自由流动。例如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现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只要本人有意愿,就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同时,在沈阳、大连以外的其他城市办理投资落户的,只要符合其他条件,将不再需要提供1年以上纳税凭证或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就可为本人及其相关亲属在当地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

为了便于省内人口自由迁移,改变原政策的省内跨市之间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往返迁入地和迁出地多次的繁琐程序,现只需在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目前,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正在沈阳、大连、抚顺三市之间试点运行,条件成熟后就在全省推广。

我省即将启动新版 IC 卡式居住证制发工作,这将有力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人口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现在已明确了我省居住证的样式是统一的含芯片IC卡式,以取缔以往不同城市采用的不同样式居住证。今后只要在我省内任何一地取得了这种新式居住证,就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自由流动,享受当地服务,不用每到一地再次申请了。

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流配送、货物运输等需求强劲,小货车和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已成为网络快递以及社区送水、送奶、送报、运菜等生产、生活终端运输的重要工具,从业人员也越来越多。新举措中明确了我省各市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载重质量一吨以下的各种货车以及新能源轻型厢式货车适当开放市区禁行道路及禁行时间,这将对道路货运物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新举措还优化了消防管理服务工作,开通互联网消防预审平台,提供远程受理和预审服务,实现网络远程图纸的预审工作。实行消防“容缺受理”制度,对因规划证明许可文件未及时下发,致使无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项目,可以对消防设计先行审查,在合格的前提下,允许提前施工,补办消防手续。(记者 曲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白宛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