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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基本建成有先导意义的增值税制度

2017-04-16 08:04 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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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在增值税全球论坛上介绍税制改革成就——
我国基本建成有先导意义的增值税制度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第四届增值税全球论坛日前在法国巴黎举行,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作主旨发言时表示,中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既是适应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举措,又是立足长远打造增长友好型税收体系的重大实践,彰显了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和成效。

“2012年以来,在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中国决策层从战略高度做出了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重大部署,到2016年5月得以全面平稳推开,基本建成了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先导意义的现代增值税制度。”王军表示。

中国营改增成国际税改典范

OECD主办的增值税全球论坛是国际上参与国家最多、合作范围最广的税收专题论坛。此次论坛共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部门代表和业界人士出席。

2016年,OECD专门对中国实施营改增效应开展了第三方评估,高度评价中国的增值税改革,充分肯定中国在深化税制改革及为各国提供参考中的努力和实践。

王军在发言中介绍中国推行营改增的做法和经验,分享了对推行营改增的感受:覆盖范围全、实施时间紧、复杂程度高、制度推行稳、组织实施细、信息管税严、减税力度大、多重效应显。

“中国在各方认识不尽相同又缺乏国际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形下,大胆尝试并平稳实施了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全面征收增值税,这在国际上是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王军表示。

与会各国代表们认为,营改增的成功实施,展示了中国深化经济改革的战略力、执行力,不仅对中国经济增长有促进作用,而且为全球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是近年来国际税制改革的一个成功典范。

营改增凸显多重积极效应

“中国营改增的直接效应愈来愈明显、外溢效应愈来愈大、长远效应愈来愈清晰。”王军强调。

营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的制度性弊端。中国在进行营改增制度设计时,明确以不增加税负作为基本原则。营改增实施以来,98%左右的试点纳税人实现了税负下降或持平,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减税红利,总体减税规模越来越大。

王军介绍,2012年1月至2017年2月,中国营改增带来的减税总规模累计已超过1.2万亿元。其中,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的2016年5月至2017年2月这10个月内,减税规模达5661亿元。

王军表示,除直接减税效应之外,中国营改增还带来了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财税体制改革、规范市场运行秩序等多重积极效应。

据统计,2016年,在经济增速整体放缓的情况下,中国第三产业GDP增长7.8%,占GDP的比重51.6%,同比提高1.4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8%,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8个百分点;各类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1.6%,而服务业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24.7%。“这些都与营改增发挥推进产业分工和服务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密不可分。”王军说。 (记者 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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