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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48条政策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

2017-05-04 08:42 来源: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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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2日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近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促进我区物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从降低物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货物流通成本、降低物流车辆通行成本、减轻物流企业费用负担、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等八大方面提出了48条具体政策措施,推动我区物流业降本增效。

根据《意见》,我区将降低物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清理、归并和精简物流领域审批事项,降低物流业投资门槛。同时,将推动口岸通关便利化,建设智慧口岸,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推进中国-东盟边境贸易国检试验区和中欧班列在区内的节点建设,创新口岸通关国际合作,探索推动中越、中马“两国一检”通关模式。

继续降低货物流通成本。推进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骨干物流通道、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和集疏运体系提升工程;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依托重要交通枢纽、物流集散地规划建设或改造升级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交易于一体的综合物流服务基地,促进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

针对我区企业运输成本占比较大的现状,《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收费制度,减轻物流企业费用负担。逐步降低高速公路整体收费水平,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采取措施加快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进度;继续执行对进出钦州、北海、防城港3个港口和东兴、友谊关、凭祥铁路3个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

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物流重大项目,给予较大的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物流领域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停征和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以及降低电力成本等政策。全面规范机场、铁路、港口、口岸经营性收费项目。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和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减少执法中的自由裁量。(记者 谭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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