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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重点指标考核地方财政管理工作

2017-05-05 14:1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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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言人出席,介绍国务院对2016年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际广播电台记者]请问财政部的领导,我们注意到在国务院确定的24条激励措施当中,有一条是对财政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地方给予资金奖励,您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财政部怎么考核地方的财政管理工作,以及这些资金具体是怎么分配的?

[财政部部长助理 许宏才]谢谢你提出的问题。在24条当中有一条是针对财政管理工作绩效突出地区进行奖励,这是因为从财政职能角度考虑,做好财政工作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等具有重要作用,地方财政部门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和老百姓生活。按照国务院部署,我们会同地方财政部门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

因为财政工作涉及面比较宽,我们主要选择一些重点指标进行考核,具体包括8个方面:

第一是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预算批准后,就应当按照预算尽早尽快地执行,所以我们设定了这个指标,以激励地方尽早尽快地执行预算,而不是到了年底再支出。

第二是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在收入质量中我们主要考核税收收入占比,既有静态的考核,也有动态的考核。税收收入占比越高,得分越高。这样可以引导地方减少违规收费或乱收费。

第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主要是激励地方尽可能减少当年预算没有用完的资金,并且将剩下的资金在第二年及时使用,从而减少资金沉淀。

第四是国库库款管理。国库资金既要保证财政支出的正常需要,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又要避免国库里的钱太多,没有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为防范债务风险,我们设定了政府债务率指标、利息支出率指标、偿债率指标等3个考核指标,避免地方地方政府过度举债。

第六是预算公开情况。主要是考核地方政府是不是按要求进行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通过监督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

第七是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主要是考核地方专项资金规模是不是太多,资金是不是统筹平衡和安排。

第八是与督察相关的扣减指标。前几个指标都是正向激励指标,这个指标是负向扣减指标。主要是根据审计署、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以及相关专业部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和数量进行扣分。

总的来说,上述八个指标主要是围绕如何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管理绩效设定的,既可以量化,又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同时,根据重要程度,对上述八个指标设定了不同权重。有的相对重要一些,权重就高一点,有的重要性低一些,权重就低一点。最后汇总计算得出各个地方的综合得分。

根据得分情况,对于排名靠前的10个省市给予奖励,分别是北京、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陕西、新疆、厦门、深圳等。然后,由这10个省市推荐本地区财政管理工作的先进典型市县,每个省原则上推荐1个市、3个县。奖励资金主要通过督查收回的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等渠道安排,也就是把做得不好地区的资金收回来,奖励给能干事创业的地区。

今年根据考核等情况,最终确定奖励范围是7个市、24个县,我们按照东部地区每个市奖励2500万,每个县奖励1500万,中西部地每个市奖励3000万,每个县奖励2000万的标准,总体安排奖励资金约6亿元。

以前我们也做过这方面的考核,但是更多是荣誉性的表彰,此次是第一次与资金挂钩。我们了解到,获得奖励的市县感到非常光荣,工作上主动性、积极性都得到很大提升,其他地方也受到激励,有利于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听取地方意见,完善考核办法,更好地发挥激励作用。谢谢!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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