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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一周年 江苏企业收“营改增”大礼

2017-05-24 12:12 来源: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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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我国在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实现了增值税的全覆盖。全面营改增试点一周年,江苏新纳入试点的80多万纳税人感受如何?他们又有哪些变化和收获?

生活服务业:老百姓得实惠

在营改增减税蛋糕中,生活服务业分享了其中最大的一块,减税超百亿元。谈起营改增,百年餐饮老店扬州富春茶社财务负责人杨军深有感触。

杨军表示,在营改增之初,他面对营业税5%,增值税6%的政策,他心里直打鼓,税率提升了,税负怎么降?利从哪里来?通过税务人员的介绍辅导,他明白了其中的奥妙。税率表面上往上升了一个点,可是只要能取得正规发票,不仅水费电费可以抵,买的菜、肉都能进行抵扣,对于一直以来规范经营的富春茶社,成本下降远不止一个点。经过测算,营改增以后,税负下降了约4.6%,仅菜金的进项抵扣一项就为富春茶社节省了近百万元(90.62万元)的资金。

为了用好营改增政策,企业财务部门专门进行了讨论研究,富春茶社在进一步规范进货渠道后,尽量选购大企业的产品,一方面税负还能进一步下降0.2%至0.5%;另一方面,由于面粉、猪肉等原材料价格占到产品成本的近一半,在菜肉等农产品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利用好“营改增”政策,茶社可以努力做到维持早点现有价格不变。

“比如我们富春茶社的拳头产品蒸饺,价格一直维持在2.2元一个,多年来都没有变过,‘营改增’给我们让利,我们再让利给老百姓,可以说是双赢。”杨军举例说。

房地产业:新老项目各有实惠

宿迁万鸿置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经在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和销售多个楼盘。营改增前,该公司开发的帝景豪苑小区一期项目,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作为房地产老项目,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营改增红利。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地产老项目,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还是按照原来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虽然说名义上税率没有变化,但是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税基减少,也就意味着税负下降。就拿2015年底刚开发的帝景豪苑小区项目为例,2016年7月开盘以来,累计完成销售6.53亿元,实际缴纳增值税3109万元,如果按照营业税标准来计算则需要缴纳3265万元,累计减负达到156万元,为我们节省了不少的税收成本。”宿迁万鸿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如芹说。

“2016年开工建设的帝景豪苑小区二期项目,因为属于营改增后开工建设的新项目,需要按照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一开始我们还比较担心,但是经过国税部门上门辅导,我们的顾虑打消了。而且项目实际运转以来,经过我们仔细测算,预计新项目的实际增值税税负比老项目还要低一点,再也不用担心了。”陈如芹表示。

据陈如芹介绍,营改增后,万鸿置业有限公司专门聘请了从事增值税税务管理的财务经理,以适应营改增带来的变化。新项目建设伊始,企业就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合同的约束,确保能够从施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他们将项目建设中的土地、水电、土建、安装和租赁等支出全部纳入增值税核算,取得了充分的可抵扣进项税额。

建筑业:倒逼改革 创新发展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初期,我们心存顾虑。当时对企业税负进行测算显示,公司实际税负可能会达到5%~6%,比原营业税税负有明显上升。然而,一年来,通过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流程运作,转变经营模式,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在公司逐步显现了出来。”建筑业龙头企业苏中建设集团总会计师朱晓强说。

增值税发票取得难是建筑企业营改增面临的一大难题。由于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比较分散,很多工程所面对的材料供应商及材料种类“散、杂、小”,造成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此外,建筑企业受施工环境影响较大,运输、地材多数被当地百姓承包,无法取得可抵扣发票。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供应商不予足额开具发票、分包工程开具发票不及时等,也造成建筑企业进项税抵扣难。

上述问题倒逼苏中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管理改革。企业首先从培训入手,邀请税务人员对各级财务、管理、采购、预决算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掌握增值税计税原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环节等专业知识,了解各环节的发票管理规定,培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意识,强化票据的规范管理,确保进项税金及时取得。

同时,制定管理细则,优化业务流程,明确要求对大宗材料购进、发生的费用,无论是否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只要发生可以取得抵扣的项目,一律必须取得合法且按适用税率开具的票据先行抵扣。对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对用于简易征收项目的所耗用材料在领用环节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有效确保进项税额足额抵扣。

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实现对各分支机构及项目部的收入、成本核算也是苏中建设规范管理的一大举措。他们先后对现有的项目核算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使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归集、认证和传递,保证了总机构纳税申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营改增后,公司加大了技改投入,购进了一大批用于铸材产业化、信息智能化、施工标准化等方面的新设备,金额2501万元,抵扣进项425万元。新购设备全部用于工程项目,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承接工程的信心。2016年,苏中建设主营业务收入295亿元,实现利润4亿元,同比增长2%。实际税负2.2%,比原营业税税负3%下降了0.8个百分点,累计减税2982.13万元。”朱晓强介绍说。

金融业:吃透政策 主动适应

2016年5月,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成为金融业增值税纳税人。

“改征增值税以来,公司每个月都十分关注税负升降情况,公司6月以后均低于5%,税负最低的11月仅为4.12%。全年增值税负4.82%,比往年营业税负降低0.18个百分点,下降幅度达3.6%。”渤海财险的财务负责人杜舟介绍道。

从第一个月的进项抵扣不足,到现在完全稳定在5%的营业税率以下,渤海财险已成功运用营改增政策找到了减税秘诀。

杜舟介绍道,公司经过了2016年的成功探索,2017年将继续采取一系列降低税负的举措。举措之一就是规范专票的取得。以加油费专票为例,因加油卡预充值无法取得专票,所以2017年公司将采取多次借款,待使用后分批取得专票的措施。参考2016年25万元左右的汽油消耗量,保守估计公司2017年可取得6万元以上的进项税抵扣。举措之二是加强财务系统改造,让其更适应增值税管理。2016年因系统原因,公司在已经取得公估费专票的情况下,无法进行进项税结转的账务处理,导致进项税票没法抵扣,今年将通过系统改造解决该问题。

“吃透吃准政策,不仅降了税负,还帮助规范和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这份‘减税红包’真是丰厚!”杜舟说,“经过了这大半年的适应期,我司财务人员对2017年增值税税负的进一步下降充满信心,公司在不断扩大进项税额抵扣的同时将积极转变经营管理模式,以更好地适应增值税特点。”

营改增政策大辅导

更多企业将受益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到今年一季度(所属期),江苏省新纳入试点的房地产、建筑、金融、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总户数达到82.49万户,四大行业26个子行业全部实现了减负目标。特别是其中占比超过80%的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减税规模达到18.49亿元,减税面达到100%。全面营改增试点后,全行业增值税链条随之打通,对刺激投资和消费、驱动创新和创业、助推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都有深远影响和巨大作用。2016年5月1日扩大试点以来,四大行业已累计申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48.62亿元,换算成投资额达1022.86亿元。

为让更多的纳税人享受营改增红利,全面营改增试点以来,江苏国税部门已对累计160万户纳税人举办了6703场培训,印发133万份办税指南和辅导材料。从3月份起,新一轮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也在进行中。各级国税机关选调了业务骨干成立大辅导工作团队,对所有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试点一般纳税人以及原增值税行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货劳处处长夏敏介绍,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的业态、新的盈利模式、新的管理方式带来的新政策业务问题,国税干部将以开放式思维,从有利于纳税人发展,有利于减税的角度来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辅导纳税人吃透政策,充分利用政策,选择有利于企业的方式进行财务核算和税收处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进和政策的完善,营改增的直接效应、外溢效应和长远效应将会进一步显现。(苏国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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