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推进棚改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

2017-05-26 20:33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介绍推进全国通关一体化有关工作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棚户区改造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陆克华】在推进棚改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加快棚改项目建设进度。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第二,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中央补助资金、土地供应、金融信贷等各项支持政策。

第三,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促进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三四线城市和县城去库存。

第四,促进资金总体平衡。统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加快工作进度,做好征收、拆迁和居民安置工作。另一方面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

第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务院将棚改工作纳入历次大督查重点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按月通报各省(区、市)棚改进展情况,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持续加大投资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力度,使中央补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