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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2017-05-28 07:21 来源: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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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7年全省基层卫生暨新农合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我省基层卫生工作不断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活力增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并有效减轻了民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看病负担。其中,我省明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政府给予全额补助;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全省2.2万名大病患者受益。

2016年,我省基层卫生能力有所提升。除了提高村医的能力和乡村医生进入、退出、补偿和养老等政策,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外,我省还大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45元,扩大了受益人群范围。海口秀英区、澄迈县代表我省参加全国18个省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从既往未位提升至第六位。

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也全面展开。据统计,公立医院试点城市海口、三亚、儋州按普通人群签约15%、重点人群签约30%的目标完成任务。全省常住人口签约率达17.38%,重点人群签约率为31.5%,贫困人群签约率为77.5%。

我省加大了健康扶贫力度,明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市县政府给予全额补助,提高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的新农合保障待遇,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患者门诊补偿74.3万人次,实际补偿比59.01%,较政策调整前提高2.37个百分点;住院补偿2.72万人次,实际补偿比达60%,较政策调整前提高3.4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全面覆盖,全省2.2万名大病患者受益,补偿金额总计1.4亿多元。

2017年,我省将继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调动和激发乡镇卫生院运行活力;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首诊在基层;进一步健全新农合制度等。(记者 符王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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