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云南省3196宗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2017-05-31 14:41 来源: 云南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我省3196宗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已登记发证面积占总面积的85.9%

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随着我省大力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截至5月15日,全省农垦国有土地已确权登记发证26.2万亩3196宗,已登记发证面积占总面积的85.9%。

我省共有农垦国有农场42个。农垦国有土地涉及德宏、临沧、保山、西双版纳等7个州(市)、28个县(市、区)。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是我省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和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针对现存的诸多问题,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农业、农垦等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分解部门任务,密切协调配合,有力推进工作。普洱、德宏等州市按照不动产登记要求,一并开展地上房屋权属调查和测量,实现国有农场房地一体调查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涉及登记颁证的州(市)政府加大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力度,做到农垦国有土地“权属应确尽确、证书应发尽发”。并对新开展调查的土地采用1:2000正射影像图进行判定。权籍调查完成后,县(市)政府督促所属国有农场牵头,及时向县(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符合登记要求的成果资料,提出登记申请。同时,涉及州(市)、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将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地方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建立督导制度,采取日常指导、专题检查、会议交流、综合督察等方式,全力推进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存在权属争议的,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利互让”的原则,依法调处权属争议,共调处163宗,819亩权属争议土地。

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督察考核力度,督促县(市)尽快获取符合登记要求的基础资料,办理登记手续;对照农垦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目标任务,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先易后难,逐一化解纠纷;划清农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界限,分宗调查,明晰土地性质,颁发不动产权证;规范农场住宅用地,强化土地监管,加强调查研究和政策储备,指导市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场住宅用地规范有序管理。(记者 朱丹)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于士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