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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能亮丨中德自由贸易“二重唱”正当其时

2017-06-02 16:53 来源: “政能亮”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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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欧盟伙伴中,德国不仅是最大的经济体和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也是屈指可数的出口大国,中德之间基本不存在所谓“贸易平衡”问题,同为出口国,双方在许多贸易问题上也更易互相理解。

当地时间6月1日,正在德国访问的中国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会见了记者,合作了一曲配合默契的“二重唱”。

“二重唱”的主旋律自然是自由贸易。李克强表示,中国将支持德国主办G20峰会,并以此向世界发出维护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的积极信号;默克尔则表示,中德双方达成一致,在经贸关系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维护自由贸易的国际规则。

在共同会见记者期间,默克尔称,两国都认可基于规则的国际贸易,支持WTO原则和规则。

“默克尔总理刚刚表示,要支持欧盟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第15条的义务,我们对此表示赞赏。”李克强说,“欧盟应当履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条约义务,在针对贸易不公平制定有关新规则时也应遵循WTO原则。”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宾主双方都感到默契和愉悦的“二重唱”,也是磨合出来的。此次访德期间,李克强与默克尔24小时内3次会面商谈。从5月31日下午举行中德总理年度会晤、当晚在默克尔郊外别墅共进私人晚宴,再到6月1日上午在德总理府举行小范围会谈,李克强3次就“履行15条义务”与默克尔积极沟通,最终说服默克尔首次面向媒体做出上述积极的公开表态。

中德两国在此时此刻唱出如此协调的一曲“二重唱”,绝非偶然。

首先,尽管中欧间存在许多贸易领域的分歧、摩擦,但彼此间的共同利益更多、且近年来正稳步增长。而在欧盟伙伴中,德国不仅是最大的经济体和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也是屈指可数的出口大国,中德之间基本不存在所谓“贸易平衡”问题,同为出口国,双方在许多贸易问题上也更易互相理解。

WTO议定书第15条条约义务、即所谓“替代国条款”,是欧盟针对中国出口商品“双反”的主要依据,也是对中国经济和就业稳定、对中欧经贸关系发展影响和牵制巨大的一道“坎”,能否翻过这道“坎”,对双边关系乃至全球自由贸易格局可谓关系重大。选择德国这个“大伙伴”作突破口,显然是富有深意的。

其次,如果说中国是近20年来WTO体系暨自由贸易原则全球范围内最大的受益国,那么德国则是自由贸易在欧盟范围内的最大受益国,对两国而言,在当前特朗普“美国优先”模式给全球自由贸易前景带来巨大不确定性的关键时刻,联袂登高一呼,旗帜鲜明地捍卫自由贸易原则,不仅是“救人”,也是“自救”。

此前,特朗普在其当选后首次重大外交出访期间先后在布鲁塞尔(北约峰会)和西西里岛(G7峰会)和欧洲伙伴“对呛”,引发后者普遍不安和不满,默克尔当时便强调“欧洲要靠自己”、“寻找更多其它自由贸易伙伴”。而谋求欧洲各国普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正是中国多年来孜孜以求的既定目标,如果说此前彼此间尚存一些疑虑和沟通障碍,此时此刻,正寻求“自由贸易和声”的双方,无疑正期盼着对方歌唱自由贸易的歌喉。

中德自由贸易“二重唱”并非仅仅是“嘴皮子功夫”或“概念游戏”,而是有许多深层次内容。此次两位总理在德国共同出席了“中德论坛-共塑创新”论坛,并认真讨论了“中国制造2025”和德国“工业4.0”深度融合问题,讨论了为外资营造更加宽松环境、以创新为纽带强化中小企业合作等旨在进一步改善自由贸易环境、氛围的改进方向,共同见证了两国间一系列双边合作文件的签署。

值得一提的是,这仅仅是开始:7月,G20峰会将在德国汉堡召开,中德这两个自由贸易的最大受益者,将再次获得一个大好的、向世界演绎“自由贸易二重唱”的平台和“时间窗口”。(文丨特约评论员 陶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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