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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八项举措支持自贸区制度创新

2017-06-15 11:19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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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13日获悉,浙江工商日前出台了八项措施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最新数据显示,截至6月12日,已有377家企业领取新版自贸试验区营业执照,其中油品及外贸企业占51.19%,注册资本总额达433.21亿元。

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后,自贸试验区的“含金量”被众多企业看好,尤其是以舟山港综保区为核心的自贸试验区北部片区,吸引了众多企业前来投资兴业。为更好地服务企业,这八项举措有四项致力于改进企业登记管理,分别是“下放自贸试验区企业登记管理权限”“放宽自贸试验区企业名称登记限制”“推行自贸试验区内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和“加快落地自贸试验区‘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

省工商局还出台了“帮扶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创新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服务方式”“强化自贸试验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和“积极争取工商总局赋予自贸试验区外资登记管理权”四项举措。

此外,截至6月12日,海洋产业集聚区也已为300余家企业办理了含“自贸试验区”字样的营业执照,含新设企业243家,占全市新设企业的近九成。从企业注册登记情况看,投资商来自全国各地,主要从事石油、大宗商品贸易以及航空产业园投资开发等;从数据分析看,在新设自贸区企业中,石油化工类企业的登记数为98家,批发零售业企业为69家,分别占新设数的40.3%和28.4%。(记者 黄莹 通讯员 沈雁 姜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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