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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集体土地入市落下“第一槌”

2017-06-17 09:46 来源: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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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万元,成交!”6月12日10时,余江县敲响了我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第一槌”。该县平定乡洪桥村吴家村民小组20亩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30年使用权,被来自上海的投资商以82万元成功摘得。“原来的‘死地’,变成现在的‘活钱’。30年后,使用权又还给我们,这笔生意划算!”槌声落定,洪桥村吴家村民小组小组长吴早生激动地说。据悉,此次拍出的地块属吴家村集体所有,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此前承包给村民开砖厂,目前已经闲置。记者了解到,在收到土地出让金后,村小组将召开村民大会,共同讨论资金使用办法。

余江县是全国农村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县。去年以来,该县积极探索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明确“农地”使用权可采用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入市,所得收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内进行合理分配。而一旦竞买成功,使用权人可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相同的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权能。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许建平说,余江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的意义重大,打通了宅基地改革后腾出的存量建设用地流转通道,让“沉睡”的农村土地资产变为发展的资本,既让农民享受到了土地改革的“红利”,也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初始资金,让农民长久享受土地增值收益,最终实现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多赢。(记者 郑荣林)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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